化疗药物的一般毒性作用有哪些?
化疗药物的一般毒性作用主要是指近期毒性反应,尤其是早期和中期反应,主要发生于给药后4周以内。
化疗药物的一般毒性作用主要是指近期毒性反应,尤其是早期和中期反应,主要发生于给药后4周以内,有以下组织器官受累:
(1)造血组织损伤,即骨髓抑制。表现为全血象下降,或以白细胞、血小板、粒细胞、淋巴细胞下降为主。
(2)消化系统表现:恶心,呕吐,口腔炎,口腔粘膜溃疡,腹泻,便秘或肠麻痹。
(3)免疫功能损害,表现为免疫功能降低,容易并发感染。
(4)肝功能异常,以转氨酶升高为主,严重时可出现药物性肝炎和胆汁郁积。
(5)肾功能损害,可出现尿蛋白、尿中见白细胞及红细胞、管型,血肌酐和尿素氮升高。
(6)膀胱炎和膀胱无张力,表现为尿频、尿急、尿痛、血尿及排尿困难或尿失禁。
(7)心血管系统损害,表现为动脉栓塞、心绞痛、体位性低血压。
(8)胰腺损伤造成药物性胰腺炎,或胰岛细胞破坏而致继发性糖尿病。
(9)皮肤损害,可表现为皮炎、皮肤色素沉着、皮肤过度角化、皮肤萎缩、脂膜炎、过敏性斑丘疹、日光性红斑、毛囊炎及脱发。
(10)神经系统损害:周围神经炎、颅神经麻痹、嗜睡、昏迷。
(11)内分泌及代谢紊乱:低血糖、高血糖、低血钙、低血钠、水中毒。
(12)其他:包括局部组织坏死、静脉炎、发热、流感样综合征及全身性过敏反应。
在一般毒性反应中,骨髓抑制、胃肠道反应和肝肾功能损害是最常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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