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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误诊之漏误诊断

漏误诊断是指因各种原因引起的诊断不完全,病人有两种或两种以上的病证(如合病、并病、兼证等),而医生只诊断出其中某种或某些病证,同时遗漏存在于病人身上的其他病证。

漏误诊断是指因各种原因引起的诊断不完全,病人有两种或两种以上的病证(如合病、并病、兼证等),而医生只诊断出其中某种或某些病证,同时遗漏存在于病人身上的其他病证。由于疾病的错综复杂,同一证候可能有不同的临床表现,而同一症状却有不同的诊断意义,因此临床上出现一些似是而非的情况。当患者同时患有几种病证,医生只对其中一种疾病作出了诊断,并给予了相应的治疗,但遗漏了同时存在的其他病证;或诊断出的仅是居次要地位的病证,而占主导地位的病证却被遗漏,这种现象在脏腑兼病辨证或六经合病、并病等的诊断过程中时常发生。如心肝火旺而见面红目赤、急躁易怒、心烦失眠、口苦口干、尿赤便秘等,常被诊为肝火上炎,其中的心火则被漏诊。

另外,部分患者在接受治疗过程中,由于病情发展变化出现新的病证或并发其他病证,没被医生及时发现而继续沿用原来的诊断和治疗,也属于漏诊。例如庥疹患儿在治疗过程中,突然疹出即没,高热喘促,为麻毒内陷遏肺;又如高热患者出现四肢抽擂、角弓反张,为热极生风等。如医者不察,对于新发病证遗漏诊断则属漏诊。如果错过时机,事后作出诊断,则属于延误诊断。新发生疾病和并发症的漏误在临床中很常见,患者因某一种诊断已明确的疾病住院,在观察治疗过程中又发生了新的疾病,对于新发生疾病的诊断疏漏,也属于漏误诊断。新发生的疾病除了院内感染外,最常见的是与治疗有关的并发症,如褥疮、腹腔手术后并发的肠胀气和手术后继发性出血等。这些并发症本应在预测观察的范围之内,如果因为医生、护士麻痹大意或技术原因,未及时发现而延误了治疗时机或导致不良后果,尽管延误的时间有长有短,程度和情节有轻有重,但都应看作是误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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