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8部门发文开展“秦药”品种遴选工作
近日,为加快推动陕西中药产业发展,8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秦药”品种遴选工作的通知》,遴选代表陕西中药产业品牌形象的“秦药”品种。
近日,为加快推动陕西中药产业发展,打造陕西特色中药品牌,陕西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管理局、省科学技术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知识产权局联合印发《关于开展“秦药”品种遴选工作的通知》,遴选代表陕西中药产业品牌形象的“秦药”品种。
通知明确,“秦药”遴选品种分为该省大宗优势药材、道地药材的Ⅰ类秦药,该省区域特色药用资源的Ⅱ类秦药及该省生产的优势中成药大品种的Ⅲ类秦药。其中Ⅰ类秦药产量与品质在全国有明显的比较优势,生产加工已呈规范化、规模化,带动农民脱贫增收效果明显等;Ⅱ类秦药具备人工繁育、栽培的可行性,潜在利用价值大,在整体功效评价等科学研究领域,取得重大研究突破或进展等;Ⅲ类秦药中成药大品种产品质量好,近三年在各类监督检查无违法违规生产行为和不合格批次,被纳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等。
同时明确,各市(县、区)相关部门根据遴选标准组织本地区“秦药”品种申报,省中医药管理局联合有关部门对初审后的申报材料组织专家评审、社会公众投票等并报省中医药工作联席会议审定。经社会公示无异议后,有关部门按程序公布最终结果。
通知要求,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协作、严把标准,做好遴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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