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印发《关于全面推进乡镇卫生院中医馆(中医科)建设的通知》
5月29日,河南省卫生健康委、河南省中医管理局印发《关于全面推进乡镇卫生院中医馆(中医科)建设的通知》,进一步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馆(中医科)建设工作,要求2019年年底,全省具备基本医疗功能的乡镇卫生院全部设置中医科,能够提供中医药基本服务;到2020年年底,全省70%以上的乡镇卫生院建成符合国家标准的中医药综合服务区(中医馆),能够提供符合国家要求的中医药服务。
《通知》要求,各地要完善乡镇卫生院中医科设置和配置。已设置中医科的乡镇卫生院要不断扩大中医药服务内涵,提升中医药服务质量。具有基本诊疗服务功能的乡镇卫生院,尚未设置中医科的,要在2019年年底前配置人员,配备符合标准要求的中医药诊疗设备、中药房;设置中医科存在客观困难的,经卫生健康部门评估后,应通过指定辖区内中医医院采取领办、托管、对口帮扶等多种形式,帮助偏远地区和中医药卫生技术人员暂时缺乏的卫生院建立健全中医科设置,恢复卫生院中医药基本服务功能,确保2019年底,省辖市辖区内具备基本诊疗功能的卫生院全部设置有中医科,并能够提供中医药基本诊疗服务。
《通知》明确,实施乡镇卫生院中医馆示范化建设,支持乡镇卫生院在建设标准化中医馆的基础上,结合当地实际和群众就诊需求,全面提升中医药综合诊疗能力。在完善中医馆设置基础上,河南支持专科特色突出、中医药综合服务能力较强的卫生院,在保留卫生院第一名称的基础上,可加挂一、二级中医或中西医结合医院牌子。
中医馆项目是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三五”行动计划的重要项目之一,也是落实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十大提升工程”的重要支撑项目。2017年印发的《河南省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三五”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要求到2020年年底,85%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70%的乡镇卫生院设立中医馆等中医综合服务区。截至去年11月底,河南已建成和在建中医馆1740个,覆盖67.43%的乡镇卫生院和64.88%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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