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医疗机构治未病项目收费先行先试
近日,国务院批复《全面推进北京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工作方案》,同意在北京市继续开展和全面推进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方案》提出,北京将积极发展中医药服务贸易,积极建设中医药文化旅游示范基地,并在医疗机构治未病服务项目纳入收费项目和确定收费标准等方面先行先试。
《方案》明确了进一步落实北京“四个中心”定位、打造城市副中心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先导区等9方面近180项试点任务,旨在推动全方位对外开放和经济高质量发展。
《方案》强调,要大力发展文化贸易,积极建设中医药文化旅游示范基地、国家文化出口基地等。在优化服务供给方面,要引导各类资本进入文化、旅游等领域。积极发展中医药服务贸易,以中医养生保健等为重点,培育康复、健身、养生与休闲旅游融合发展新业态,并在医疗机构治未病服务项目纳入收费项目和确定收费标准等方面先行先试。
在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方面,《方案》提出,开展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试点,允许北京市医疗器械注册人委托京津冀地区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生产医疗器械,助推“注册+生产”跨区域产业链发展。
国务院有关部门将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调指导,积极给予支持,形成促进开放发展的合力。商务部、北京市人民政府将共同做好试点任务的跟踪督办和经验总结,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及时宣传推广成功经验。
自2015年5月起,国务院同意在北京市开展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北京成为全国首个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城市。目前,北京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已有多个“样板”在全国推广。如在中医药领域,加强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推进中医药服务“身边工程”,提升预防、治疗、康复综合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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