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公立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配备使用管理的通知》
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公立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配备使用管理的通知》。
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公立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配备使用管理的通知》,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用药需求,促进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建设,强化基本药物的功能定位。
通知指出,要落实基本药物全面配备,确保基本药物主导地位。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是各级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药品的依据,基本药物配备使用是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核心环节。促进上下级医疗机构用药衔接,鼓励各地以市或县为单位,规范统一辖区内公立医疗机构用药的品种、剂型、规格,指导公立医疗机构全面配备基本药物,实现用药协调联动。
通知提出,要确保基本药物优先使用,提升基本药物使用占比,强化基本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落实优先使用激励措施,提高基本药物保障水平。通知同时提出要做好基本药物供应管理,强化医疗机构基本药物供应管理责任,落实短缺药品监测应对要求。
通知明确,要开展基本药物监测评价,扎实推进药品使用监测,开展药品临床综合评价,加强基本药物使用情况评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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