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鼓励中医治未病领域人力资源改革
2月22日,广东省政府印发《支持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化改革创新若干措施分工方案的通知》,提出鼓励在中医治未病服务领域实现人力资源改革先行试点。
2月22日,广东省政府印发《支持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化改革创新若干措施分工方案的通知》,提出鼓励在中医治未病服务领域实现人力资源改革先行试点。
《通知》在营造优良投资环境、提升便利化水平、推动金融创新服务实体经济、推进人力资源领域先行先试等方面部署了40项试点任务,推动有关深化改革创新措施在广东自贸试验区落地生效。
《通知》鼓励广东自贸试验区在人力资源领域先行先试,使广东自贸试验区更好地发挥改革开放试验田的作用,鼓励在吸纳非卫生技术人员在医疗机构提供中医治未病服务、医疗机构中医治未病专职医师职称晋升、中医治未病服务项目收费等方面先行试点。
《通知》赋予广东自贸试验区更大改革自主权,广东自贸试验区将享有更多的省级乃至国家级权限,如明确社会办医疗机构配置乙类大型医用设备实行告知承诺制。
广东自贸试验区还将在专业服务领域探索与港澳管理规则相对接,为港澳专业人才量身定做在区内便利执业的相关办法。如授权广东自贸试验区制定相关港澳专业人才执业管理办法,允许具有港澳执业资格的专业人才,经相关部门或机构备案后,按规定范围提供专业服务。
此外,《通知》要求各项权限在2019年底下放到位,鼓励各部门将改革措施在广东自贸试验区率先实施,确保广东自贸试验区各项改革创新取得实质性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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