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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印发《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

近日,陕西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提出,以“长安医学”“秦药”品牌为引领,推动中医药事业和产业高质量发展。

近日,陕西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提出,以“长安医学”“秦药”品牌为引领,推动中医药事业和产业高质量发展。

《若干措施》提出健全中医药服务体系、发挥中医药在健康服务中的独特作用、加强中医药信息化建设等8项重点任务,并明确要求,加快“长安医学”学术研究和传承发展,全面推进活态传承。深度挖掘汉唐经典名方等精华精髓,加强“秦药”药理研究和产品开发,积极“复活”经典名方。

在医疗服务方面,《若干措施》提出,到2022年,陕西要实现县级公立中医医院(门诊部)全覆盖;建成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20个中医医疗集团、专科专病联盟,开展20个县级中医医共体试点。

在中药产业发展方面,《若干措施》明确,到2022年,要建成5~10个省级道地药材良种繁育基地、10~15个中药材种植养殖示范县、10~15个规范化种植养殖基地;建设2~3个省级中药材生态种植(养殖)示范基地,认定100个“定制药园”。同时,优先发展大宗道地、区域特色“秦药”,倡导“一县一品”种植(养殖)模式。

在中医药文化与对外交流方面,《若干措施》要求,要丰富中小学中医药文化科普教育内容,加强中医药科普专家队伍建设,规范中医药文化科普宣传。加快建设陕西省中医药博物馆和岐伯、王焘等历代名医纪念馆以及“长安医学”中医流派展览馆。

《若干措施》提出,到2022年,要培养1~3名岐黄学者、20~30名中医药优秀人才、100名中青年中医药骨干人才;建设2~5个名医传承中心,培养50名高层次中医药传承人才。同时,整合全省优质资源,实施中西医联合攻关。成立省级中医药循证医学中心并争创国家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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