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审议通过《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
10月13日,湖南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提出到2022年创建1至2个国家中医医学中心或区域中医医疗中心,建设一批省级区域中医医疗中心,所有市级公立中医医院达到三级甲等水平,进一步促进湖湘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加快中医药强省建设。
根据《实施意见》,湖南省将健全中医药服务体系,加强中医药服务机构建设,夯实基层中医药服务阵地,推进中医药信息化建设。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过程中,中医药发挥了重要作用,彰显了中医药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疾病治疗、预防、康复等领域的优势。《实施意见》明确要求,健全完善中西医高效协同的重大疫情防控救治机制,加强三级中医医院急诊、ICU、呼吸、感染等科室建设和二级中医医院急诊科建设,做好心力衰竭、小儿脑瘫、肝癌等重大疾病中西医协同攻关,到2022年实现二级以上中医医院治未病科室全覆盖等。
在推动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方面,《实施意见》提出加强中药材保护与开发,培育、保护、推广中药材区域品牌,打造武陵山片区、雪峰山片区、南岭片区、罗霄山片区和环洞庭湖区中药材产业带;推进中医药千亿产业链建设,打造以浏阳生物医药园为核心、辐射全省的现代中药产业基地,推动邵东廉桥、长沙高桥现代中药流通市场改造升级;加强中药治疗安全监管,用5年左右时间,基本实现中药重点品种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
《实施意见》还提出,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培育基层适用型中医药人才;推进科研创新,创建一批国家级、省级中医药重点研究室(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和技术创新中心;促进中医药文化传承和开放发展,推动中医药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注册,进入国际市场;改革完善管理体制机制,将临床需求量大、安全有效、价格合理的中医诊疗项目、中药饮片、中成药和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目录、药品目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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