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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发布

日前,济南市《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发布。

日前,济南市《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发布。根据《实施意见》,济南将打造“康养济南”、擦亮“扁鹊故里”金字招牌,加快推进中医药事业和产业高质量发展,建设中医药强市。到2022年,基本实现人人享有高质量的中医药服务,全市中医药产业产值达到百亿级。

《实施意见》明确,济南市将创建区域中医医疗中心、区域中医(专科)诊疗中心。增建2-3家政府办中医院,提升区县级中医医院建设水平。举办多种所有制形式的中医药健康服务机构,支持在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济南片区在CEPA(内地与港澳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框架下按规定设立港澳独资中医医疗机构。强化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中医医院信息化建设,全面开展“互联网+中医药健康服务”及互联网中医诊疗服务。

同时明确,建立“品牌国医堂(中医馆)”管理模式,到2022年打造50个“品牌国医堂(中医馆)”,实现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中医角”全覆盖。推进由二级以上中医医院牵头组建医联体和医共体,完善纵向中医专科联盟模式。实施扁鹊精品专科(学科)创建计划,到2022年,建成国家级重点专科5个、省级重点专科30个、市级精品专科30个。强化中医医院急诊科、重症医学科及其他类别医疗机构中医药科室建设,完善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中西医协同机制。健全符合中医药特点的医保支付方式,将针灸推拿、中草药等特色优势项目,纳入门诊统筹支付范围。

根据《实施意见》,济南将实施中医药康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二级以上政府办中医医院全部设置康复科,在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和妇幼保健机构推广中医康复技术,支持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中医药特色康复科室,到2022年,建成30个中医康复中心和500个中医康复服务站点。升级治未病健康服务体系,二级以上政府办中医医院全部设置治未病科室,支持各类医疗机构开展治未病服务,到2022年建成20家治未病健康服务示范单位。推广“医体融合”健康促进新模式,到2022年,建成5家“中医药+体育健康管理”机构。

《实施意见》提出,推进“中医药+”融合服务,推进中医药资源进入养老机构、社区,到2020年,支持不少于10家医养结合服务机构试点开展融合中医特色的老年人养生保健、医疗、康复、护理服务;开发中医药健康旅游产品路线,到2022年,创建30个中医药特色小镇和5个中医药健康产业园区。构建“一轴两核、三生融合”的扁鹊康养生态城,打造全市中医药产业融合发展先行示范区。编制中药材产业发展规划和济南市道地药材目录,健全完善药品流通、使用追溯体系。加快推进以中药材为原料的食品、化妆品等延伸产品研发生产。扶持中兽药生产龙头企业,保持中兽药产值持续增长。

《实施意见》明确,以山东中医药大学为主阵地,建立“硕博+本科+高职”多层次中医药人才培养模式。健全中医药师承教育制度,实施“薪火传承231工程”,到2022年,培养10名中医药名专家,100名中医临床技术骨干和中医全科医生。落实高端人才引进政策,到2022年,建立30个国医大师、名中医及中医学术流派传承工作室。

同时明确,打造“扁鹊故里”品牌,深入开展“扁鹊文化泉城行”活动,实施中医药文化“进机关、进社区”等“九进”行动。加大对扁鹊文化资源的挖掘和宣传力度,指导建设扁鹊文化公共设施,塑扁鹊像,建设扁鹊医院、扁鹊广场以及扁鹊文化长廊。实施泉城中医药名家经典整理传承工程,收集整理扁鹊等济南本土名医的文献资料并编辑出版《扁鹊文献大成》系列丛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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