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新设6个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 5个方案涉及中医药
日前,《国务院关于印发6个新设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的通知》印发,其中山东、江苏、云南、黑龙江、广西五省份方案中涉及中医药内容。
日前,《国务院关于印发6个新设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的通知》印发,其中山东、江苏、云南、黑龙江、广西五省份方案中涉及中医药内容。
《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提出大力发展中医药服务贸易,推动中医药海外创新发展。支持开展全球动植物种质资源引进和中转等业务。支持建设现代化中药研发平台。《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提出,鼓励符合条件的人员在医疗机构提供中医治未病服务、医疗机构中医治未病专职医师职称晋升等方面先行先试。《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提出,推动中医药服务贸易创新发展。《中国(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提出,支持中药材种养殖规范化基地建设,允许委托省级药品监管部门审批中药材进口许可事项。《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提出支持发展以东盟国家中草药为原料的医药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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