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部门联合印发《解决贫困人口基本医疗有保障突出问题工作方案》
7月18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医保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国务院扶贫办联合印发《解决贫困人口基本医疗有保障突出问题工作方案》。
7月18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医保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国务院扶贫办联合印发《解决贫困人口基本医疗有保障突出问题工作方案》,提出将符合条件的贫困县县级医院(含中医医院)纳入全民健康保障工程支持范围,加强乡镇卫生院中医药科室建设和村卫生室中医药设备配置,提高乡村医生常见病、多发病诊治和中医药服务能力。
方案提出,将明确以县医院能力建设、“县乡一体、乡村一体”机制建设、乡村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为主攻方向。进一步加大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力度,督促地方将符合条件的贫困县县级医院(含中医医院)纳入全民健康保障工程支持范围。
方案明确了三级医院帮扶目标、任务和考核指标。采取“组团式”支援方式,帮扶团队不少于5人(中医医院可选派3人),每批人员连续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
在加强“县乡一体、乡村一体”机制建设和乡村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方面,方案明确,加强县乡村人员培养培训,持续对乡村医生开展实用技能和适宜技术培训,提高乡村医生常见病、多发病诊治和中医药服务能力。同时全面完成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基础设施建设,合理配置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医疗设备。加强乡镇卫生院中医药科室建设和村卫生室中医药设备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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