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通告9批次不符合规定药品
6月15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通告称,经黑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所等药品检验机构检验,7家企业生产的9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
6月15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通告称,经黑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所等药品检验机构检验,7家企业生产的9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
通告指出,标示为安阳路德药业有限责任公司、通化中辰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贵州三仁堂药业有限公司、陕西紫光辰济药业有限公司等企业生产的3批次感冒退热颗粒、2批次复方桔梗止咳片、1批次启脾丸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包括装量差异、性状、重量差异、含量测定。标示为江西樟树天齐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江西致和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安徽孟氏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等企业生产的3批次鸡内金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浸出物。
本页关键字:国家药监局 不符合规定药品 安阳路德药业 通化中辰药业 免费索取疾病资料
上一篇:中国中医科学院与遵义市政府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下一篇:两中医药项目获云南省科技进步一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