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因
病因,是指引起人体发生疾病的原因。《医学源流论·病同因别论》说:“凡人之所苦,谓之病;所以致此病者,谓之因。”中医学又称病因为致病因素。病因学说,主要是研究各种致病因素的来源、性质、致病特点及其所致病证临床表现的理论,是中医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掌握中医病因理论,对临床审证求因、据因施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中医病因学的起源很早,远在春秋时代的秦国名医医和即指出:“阴淫寒疾,阳淫热疾,风淫末疾,雨淫腹疾,晦淫惑疾,明淫心疾”(《左传·昭公元年》)。将阴、阳、风、雨、晦、明视作引起疾病的“六气”。《黄帝内经》将病因与发病部位结合起来,以阴阳为总纲,把病因明确分为阴阳两大类,即来自于自然界气候异常变化,多伤人外部肌表的属阳;凡饮食不节,居处失宜,起居失常,房事失度,情志过激,多伤人内在脏腑精气的属阴。另外,《黄帝内经》还提出了病因的三部分类法,如《灵枢·百病始生》说:“夫百病之生也,皆生于风雨寒暑,阴阳喜怒。喜怒不节则伤脏,风雨则伤上,清湿则伤下。三部之气,所伤异类。”
东汉张仲景在三部分类法的基础上,依据不同病因的致病途径、发病特征和传变规律,将其归纳为内所因、外皮肤所中、其他等三类,即《金匮要略·脏腑经络先后病脉证》所说:“千般疢难,不越三条:一者,经络受邪入脏腑,为内所因也;二者,四肢九窍,血脉相传,壅塞不通,为外皮肤所中也;三者,房室、金刃、虫兽所伤。以此详之,病由都尽。”其病因归类体系,已初步形成了中医病因学说的框架,为后世“三因学说”的形成奠定了基础。晋代陶弘景在《肘后百一方》中提出“三因论”,即“一为内疾,二为外发,三为它犯”。隋代巢元方的《诸病源候论》首次提出了“乖戾之气”的病因,将传染病的病因与气候因素加以区别,丰富了病因学的内容。
宋代陈无择在前人对病因分类研究的基础上,把病因与发病途径结合起来,创立了“三因学说”。其在《三因极一病证方论·三因论》中说:“六淫,天之常气,冒之则先自经络流入,内合于脏腑,为外所因;七情,人之常性,动之则先自脏腑郁发,外形于肢体,为内所因;其如饮食饥饱,叫呼伤气,尽神度量,疲极筋力,阴阳违逆,乃至虎狼毒虫,金疮踒折,疰忤附着,畏压溺等,有背常理,为不内外因。”陈氏将病因分为内因、外因、不内外因,并认为这三种致病因素,既可以单独致病,又能相兼为病,彼此并非完全割裂。“三因学说”使中医病因学理论更趋完善,对后世影响较大。
另外,明代吴又可在《瘟疫论》中提出“戾气”有别于一般的外感六淫,并注意到每一种疾病都有其特定的病理特征,故推测由不同的邪气所致,首次提出“一病一气”之说,这在中医病因学发展史上有重要的意义。此外,南宋朱丹溪的“百病皆由痰作祟 ”和清代王清任的瘀血说等,补充了体内病理产物可转化成致病因素的内容,现代学者提出的热毒说、痰瘀同源说、环境毒邪致病说等,进一步充实和完善了中医病因学理论。
中医病因理论贯穿着整体观念的思想,具有以下三个特点:一是通过发病的客观条件认识病因。如感受自然界的风雨寒暑,外部刺激引起情志的变化,饮食损伤脾胃致病,房事或其他劳伤,跌仆、金刃、虫兽伤等,这些都是可直接感知的病因。二是借助取象比类的方法来推测病因。如自然界的风,善行数变,轻扬上行,并能动摇树木;当人体感受外邪,出现头痛、恶风、汗出、游走性关节痛、游走性瘙痒等与自然界风的特性相类似的症状时,就认为是感受了风邪的缘故。又如自然界的湿性类水而属阴,重浊黏滞;当人体感受外邪,表现出头身困重、体内气机阻滞,或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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