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质与发病的关系
其次,病因不同,而体质因素相同时,也可表现为相同或相似的证候类型。如阳热体质者,感受暑、热邪气而出现热证,乃势所必然;若系感受风寒邪气,亦可郁而化热,表现为热性证候。中西医结合的大量临床实践在这一方面亦积累了不少资料,如肝炎、肝硬化、溃疡病、慢性肾炎、再生障碍性贫血、红斑狼疮等都可以表现出肝肾阴虚之证,慢性结肠炎、肝硬化、慢性肾炎、再生障碍性贫血,有时又都可以显现脾肾阳虚之证。虽然病因不同,但由于体质相同,所以出现了相同的证。所以说,同病异证与异病同证,是以体质之差异为主要依据的。
体质的特殊性之所以能决定患者发病后临床类型的倾向性,是由于不同的体质类型有不同的潜在的、相对稳定的倾向性,可称之为质势。正常体质的人遭受病因作用时,即在体内产生相应的病理变化,而且不同的病因具有不同的病变,这种病理演变趋势称之为病势。具有病理体质的人,一旦感受致病因子刺激而形成病理变化,则病势将和质势结合而形成临床上此人所特定的证,即病势依附于质势,从体质而转化,可称之为质化。如正常质感受寒邪则为寒病(病势),感受湿邪则为湿病(病势)。如果患者原属形寒迟呆质,以阳虚外寒为其特征,则易感寒邪而为病,这是病因与体质同气相求的现象,此时寒邪(病势)加上形寒迟呆质(质势)直中于里,则表现为质化;如果感受的是湿邪,则湿与寒合,从寒化而形成寒湿,此亦是质化。对此,古代医家早有认识,并有不少精辟论述,如章虚谷《医门棒喝》说“六气之邪,有阴阳的不同,其伤人也,又随人身阴阳强弱变化而为病。”《医宗金鉴》亦指出:“人感受邪气虽一,因其形藏不同,或从寒化,或从热化,或从虚化,或从实化,故多端不齐也。”石寿棠《医原》更具体地论述道:“六气伤人,因人而化,阴虚体质,最易化燥,燥固为燥,即湿亦化为燥;阳虚体质,最易化湿,湿固为湿,即燥亦必夹湿。”质化的一般规律是:素体阴虚阳亢者,机体机能相对亢奋,外邪侵入多从热化;素体阳虚阴盛者,机体机能活动相对减弱,受邪后多从寒化;素体阴阳俱虚者,机体机能状况差,御邪力弱,易受邪而从虚化或转为正虚邪恋之慢性病理过程;素体津亏血耗者,易致邪从燥化热化;若气虚寒湿偏盛者,受邪后多从湿化寒化。
4.体质因素影响着疾病的传变和转归
疾病发生后是否传变以及传变的方向如何,除与感邪轻重、治疗是否得当有关外,还与患者的体质状况有密切关系。一般而言,体质影响疾病的传变主要通过两个方面,一是体质反映着正气的盛衰,因此,体质强壮者,一般传变较少,病程较短;反之,邪气易于深入,病势较缓,传变多而病程缠绵。如《灵枢·邪气脏腑病形》云:“身之中于风也,不必动脏,故邪入于阴经,则其脏气实,邪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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