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行学说的主要内容
从上述举例可见,取象比类是以事物相对突出的特点、特征与五行特性相类比而得出的推断,因而这种归类方法所得出的结果是或然的,有时不免有牵强附会之处,所以在实践中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2.推演络绎法
推演络绎法,是根据已知某事物的五行属性,推演与此事物相关的其他事物之五行属性的方法。自然界的五气、五化、五色、五味、五谷以及人体的五体、五官、五志等的五行属性,大多以此法推演而定。以自然界的五气配五行为例:春季属木,风为春之主气,故风亦属木;秋季属金,燥为秋季之主气,故燥亦属金;长夏属土,湿为长夏之主气,故湿亦属土冬季属水,寒为冬季之主气,故寒亦属水。
以人体为例:已知肝属木,由于肝合胆、主筋、其华在爪、开窍于目,由此可推演络绎胆、筋、爪、目皆属于木。同理,心属火,而心合小肠、主脉、其华在面、开窍于舌,由此推演络绎小肠、脉、面、舌也属火;其他以此类推。
五行学说以五行的抽象特性为依据,运用取象比类和推演络绎的方法,将各种具有相同或相似特征的事物或现象划分为五类,分别归属于木、火、土、金、水五行之中。同时认为属于同一五行属性的事物或现象,都存在着相关的联系。中医学运用五行学说,依据五行属性,将人体的各种组织结构和心身功能活动,归类为以五脏为中心的五大系统;并在天人合一思想指导下,将人体的生命活动与自然界有关的事物或现象进行联系,形成人体内外环境相统一的五行整体结构系统。
(三)五行之间的关系
五行学说不仅探讨各类事物的属性、特点,并将它们划分为木、火、土、金、水五类,同时也用五行之间的相生、相克等来探索和阐释复杂系统内部各事物之间的相互关系。五行之间存在着动态而有序的相互资生和相互制约的关系,相生和相克的结合,共同维持着五行系统的动态平衡和相对稳定,以推动事物的生化不息。五行生克关系的异常,则表现为相乘相侮或母子相及,主要用于说明人体的病理变化。这里仅就五行的生克制化关系予以介绍,生克关系的异常将在“五行学说在中医学中的应用”部分阐述。
1.五行相生
五行相生,是指木、火、土、金、水之间存在着有序的递相资生、助长和促进的关系。五行相生的次序是: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依次递相资生,循环不休。
在五行相生关系中,任何一行都存在着“生我”和“我生”两方面的关系,《难经》将此形象地比喻为“母子”关系,其中“生我”者为我之“母”,“我生”者为我之“子”。如水生木,则水为木之“母”,木为水之“子”。水与木属相生关系,也就是母子关系,也称为“生我”与“我生”关系。余以此类推。
2.五行相克
五行相克,是指木、火、土、金、水之间存在着有序的递相克制、制约的关系。五行相克的次序是: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金克木,依次递相制约,循环不休。
在五行相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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