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高血压综合征的命名与分类
关于妊高征命名有不同看法,国内及日本均惯称妊娠中毒症,由于其病因末明。国外对其命名亦不相同,有称EPH综合征(水肿、蛋白尿、高血压综合征),EPH—gestosis(水肿、蛋白尿、高血压妊娠病),妊娠诱发高血压,免疫妊娠病及妊娠高血压状态等不同名称尽管当前命名尚未完全统一,但本病以病理生理特征命名更为合理,国内早有人提出"妊娠高血压综合征”一名,1983年以来,国内统一命名为“妊娠高血压综合征”,简称妊高征。
本病的分类,国内外均不够统一。1983年我国第二届全国妊高征防治科研协作会议中制定了妊高征分类:
1.轻度妊高征 血压>130/90mmHg,或基础血压升高30./15mmHg,可伴有轻度量白尿及水肿。
2.中度妊高征 血压>140/100mmHg、<160/110血mHg·,尿蛋白(十),或>0.5g/24h尿,或伴有水肿及伴有轻度头晕症状,或无自觉症状。
3.重度妊高征 包括先兆子痫和子痫。
先兆子痫:血压>160/110mmHg,或尿蛋白十十一十十十,或尿蛋白定量>5g/24h尿或伴水肿及头痛等自觉症状,此三项中有二项者。子痫:在妊高征基础上有抽搐或昏迷症状。
4.未分类
(1)妊娠水肿:水肿延及大腿部及以上,无高血压及蛋白尿。
(2)妊娠蛋白尿:孕前无蛋白尿,妊娠期蛋白尿(十)及以上,无高血压及水肿。
(3)慢性高血压合并妊娠:妊娠前即有高血压史包括各种原因引起的高血压,血压>=140/90mmHg,无蛋白尿及水肿。
我国中医文献的记载中,把妊高征按症状分为:“子肿”、“子气”、“子满”、“子烦”、“子晕”、“子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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