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方案(2020—2022年)》印发
日前,中共天津市委办公厅印发《天津市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方案(2020—2022年)》(以下简称《方案》),从健全中医药服务体系、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等6方面推动中医药在传承创新中实现高质量发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为健全中医药服务体系,《方案》明确,加强中医药服务机构建设,到2022 年,实现区级公立中医医院(含中西医结合医院)全覆盖,全市二级以上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妇幼保健机构原则上全部设置中医临床科室。基本实现区级公立中医医院全部达到二级医疗机构标准。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科和中药房建设,到2022年,100%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建立以中医电子病历、电子处方为重点的基础数据库,发展中医远程医疗等。
《方案》提出,要发挥中医药在维护和促进人民健康中的独特作用,加强中医优势专科建设,优化中医治未病服务供给,提升中医药特色康复能力。计划到2022年,实现二级以上中医医院治未病科室全覆盖,80%的家庭医生团队能提供中医治未病服务。
在中药质量提升和产业高质量发展方面,《方案》明确,打造一批在全国具有影响力的中药品牌,重点推进中药材保障基地、中药饮片初加工基地和中药产品自动化生产基地建设。探索建立中药饮片、中成药生产流通使用全过程信息化监管系统。
在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方面,《方案》提出,改革中医药院校教育,提高中医类专业经典课程比重。组织开展高层次中医药学者专项选拔培养计划。到2022年,培养100名高层次中医药人才,天津市名中医人数增加10%至15%。各种表彰奖励评选向基层一线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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