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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印发《关于实施健康广东行动的意见》

近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实施健康广东行动的意见》,部署实施中医药健康促进行动、塑造健康湾区行动、妇幼健康促进行动等18项重大行动。

近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实施健康广东行动的意见》,部署实施中医药健康促进行动、塑造健康湾区行动、妇幼健康促进行动等18项重大行动,提出到2022年和2030年,全省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能够提供中医非药物疗法的比例达到100%,村卫生站提供中医非药物疗法的比例分别达到70%以上和80%以上。

中医药健康促进行动中,《意见》强调,要宣传推广岭南中医药文化,推动中医药交流合作。完善中医药健康服务体系,强化中医药在疾病预防中的作用,推广体现中医“治未病”理念的健康工作和生活方式。加强中医诊疗能力建设,打造高水平中医医院,加强中医优势专科建设,建设区域中医“治未病”质控中心和中医(专科)诊疗中心。发展特色康复医学,实施中医药康复能力提升工程,提升中医药特色康复能力。到2022年和2030年,全省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能够提供中医非药物疗法的比例达到100%,村卫生站提供中医非药物疗法的比例分别达到70%以上和80%以上。

在塑造健康湾区行动中,《意见》要求,深化中医药领域合作,推进中医药标准化、国际化。推进生物医疗科技创新合作,发展健康产业。推动医疗卫生人才联合培养和交流。加强传染病联防联控,完善紧急医疗救援联动机制。到2022年,粤港澳大湾区医疗卫生合作更加紧密;到2030年,粤港澳大湾区健康共同体基本形成,世界一流健康湾区建设取得重大进展。

在妇幼健康促进行动中,《意见》提出,普及妇幼健康科学知识,提升妇幼健康服务能力。建立生育全程保健服务模式,推动妇幼健康服务进社区、中医药进妇幼。

《意见》要求各地结合实际健全领导推进工作机制,逐项抓好任务落实。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将预防为主、防病在先融入各项政策举措中,推动重点任务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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