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期“慈善医疗阳光救助工程”启动
日前,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与中华慈善总会联合发布通知,启动第十三期 “慈善医疗阳光救助工程”中医卫生项目。
日前,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与中华慈善总会联合发布通知,启动第十三期 “慈善医疗阳光救助工程”中医卫生项目。
通知显示,项目帮扶对象为各级中医医院(含中西医结合医院和民族医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帮扶形式包括胸痛、卒中双中心建设、帮建30家左右“影像体检中心”’和医疗设备捐助三类。
在双中心建设造血式公益帮扶项目中,中华慈善总会“慈善医疗阳光救助工程”办公室(以下简称项目办公室)将为项目对象协调资金方提供三年贴息资金支持,项目对象可根据本院实际情况申请资金额度,资金使用期三年,医疗机构分期偿还本金即可。
影像体检中心项目中,项目办公室将为项目对象协调资金方提供三年贴息资金支持,项目对象可根据本院实际情况申请,资金使用期三年,分期偿还本金即可;协调捐助方提供3年每年200万元的公益帮扶资金额度,用于特定群体磁共振检查部位补贴。
通知要求,慈善医疗济困行动是具有一定社会公益性的活动,将重点考虑贫困地区、基础较差、设备落后的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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