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中药占半
8月20日,国家医保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通知,发布《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1321个(含民族药93个)中成药被纳入新版药品目录,数量占半;中药饮片由排除法改为准入法管理;新调入101个中成药。
新版药品目录分为凡例、西药、中成药、谈判药品、中药饮片5部分。本次发布的常规准入部分共2643个药品,其中包括中成药1321个(含民族药93个),中药饮片由排除法改为准入法管理,中药饮片共纳入892个。
此次调整共新增了148个品种,包括西药47个,中成药101个。新版药品目录中收载甲类药品640个,较2017年增加了46个,其中西药398个,中成药242个。
国家医疗保障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熊先军介绍说,中药饮片由排除法改准入法,是为了使饮品保障范围更加明确、精准,使纳入支付范围的饮片都符合基本医保“保基本”的功能定位。同时在一定程度上使不同地区的保障范围相对统一,提升保障政策公平性。
新版药品目录还明确了不得纳入基金支付范围的中药饮片,阿胶、朝鲜红参、燕窝、野山参等中药饮片在列。
通知明确提出各地要严格支付管理。具有相应资质的医师开具的中成药处方和中药饮片处方,基金方可按规定支付。各统筹地区要建立医保协议医师制度,加强对医师开具处方资格的核定管理。
通知还明确了地方权限。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上市的民族药品,可由各省级医疗保障部门牵头,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根据当地的基金负担能力及用药需求,经相应的专家评审程序纳入本省(区、市)基金支付范围。其他有国家或地方标准的中药饮片,可由各省级医疗保障部门牵头,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根据当地的基金负担能力及用药需求,经相应的专家评审程序纳入本省(区、市)基金支付范围,但不得增加目录中规定的不予支付的饮片。
通知明确,经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治疗性医院制剂,可由省级医疗保障部门牵头,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根据当地的基金负担能力及用药需求,经相应的专家评审程序,制定纳入本省(区、市)基金支付范围的医院制剂目录,并按照有关规定限于特定医疗机构使用。
新版药品目录中的中药饮片、各省(区、市)调整的民族药品、中药饮片和医院制剂的支付管理办法由省级医疗保障部门自行制定。
新版药品目录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现行药品目录于2017年2月由人社部印发,共收载2535个西药和中成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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