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印发《北京中医药薪火传承“3+3”工程室站分站建设项目实施方案(试行)》
近日,北京市中医管理局印发《北京中医药薪火传承“3+3”工程室站分站建设项目实施方案(试行)》,创新“室站-分站”联动服务模式。
近日,北京市中医管理局印发《北京中医药薪火传承“3+3”工程室站分站建设项目实施方案(试行)》,创新“室站-分站”联动服务模式。
方案明确,争取5年内在国内建立分站100个,在海外建立分站(含传承基地)10余个,其中在津冀地区、对口支援省市等建立分站不少于30个。重点开展学术继承、人才培养、特色服务等工作。
方案规定,在学术继承方面,总站应将老中医药专家学术总结、医案和教案的搜集与整理等工作根据分站情况合理分工,分站成员应积极参与总站的学术继承平台各项工作。在人才培养方面,总站老中医药专家或主要学术继承人应每年在分站进行现场指导4次以上,分站应定期派成员到总站进修,其中主要负责人和学术骨干每年到总站跟师学习不少于25次。在特色服务方面,总站应围绕分站的重点病种和专业方向,指导分站建立老中医药专家优势病种的专病专台、开展专家会诊,并定期举办学术热点、难点专题讨论,交流中医药治疗经验和体会。
方案明确,京津冀地区和北京对口支援省市具有传承优势和条件的医疗、教学、科研机构和中药企业均可以申报,其中中药企业只能申报中药类室站分站,原则上每个总站建立分站不超过5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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