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印发《浙江省“互联网+护理服务”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日前,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印发《浙江省“互联网+护理服务”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明确31项“互联网+护理服务”项目,其中包括中医护理服务。
日前,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印发《浙江省“互联网+护理服务”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明确31项“互联网+护理服务”项目,其中包括中医护理服务。
根据《实施方案》,“网约护士”可对患者实施刮痧、拔罐、麦粒灸、隔物灸、悬灸、穴位敷贴、中药涂药、中药热熨敷、中药离子导入、穴位注射、耳穴贴压、经穴推拿、中药灌肠等适宜技术。
《实施方案》明确了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的医疗机构、护士和互联网护理服务平台资质。其中,医疗机构须取得互联网诊疗或互联网医院许可,并与浙江省互联网医院平台建立数据接口,在居家护理项目前需对申请者进行首诊,对其疾病情况、健康需求等情况进行评估。平台方面,医疗机构可直接入驻浙江省互联网医院平台,也可以自主开发或者与第三方机构合作搭建互联网信息技术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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