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公开征求意见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起草了《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为加强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起草了《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在此前修订的基础上再次进行修改,在质量管理一章中增加了:企业应当在必要时制定采收、初加工、收购等中间环节中药材的质量标准;企业应当制定中药材种子种苗或者其它繁殖材料的标准等内容。在机构与人员一章中增加企业负责人应当对中药材质量负责。在质量检验一章中增加了取样和留样检验记录应当保留至该批中药材销售后三年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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