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药发展步入法制快车道
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中医药事业发展面临新的问题和挑战,在这一背景下,中医药法应运而生。
中医药法的实施,让中医从业者有了事业的保护伞,是中医从业者荣誉的体现,使中医医疗诊治有据可依,并在国人心中留下“爱中医、信中医、看中医”的信条。中医药法推动中医药事业振兴发展,为中医药行业带来了深刻变革。
首先,中医诊所雨后春笋般涌现。中医药法实施后,尤其在《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实施后,办中医诊所的“门槛”降低了,身边的中医诊所更多了,这是现实生活中实实在在存在的。
作为医疗卫生、中医药供给侧改革的一部分,中医诊所由许可管理改为备案管理,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解放的是中医强大的生产力,对于进一步促进中医药服务的可及性,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壮大基层中医药服务队伍,方便人民群众就医具有重要意义,深受群众欢迎。
中医诊所开办要在法治轨道上,坚持扶持与规范并重,既打开大门,又要守牢底线;既遵循中医药自身规律谋发展,又最大限度地激发活力,增加中医药服务供给,使优质中医药服务快速增长。这需要有关部门严格把控,加大扶持力度,不断完善健全基层中医药管理体系,确保基层中医诊所更好为人民群众服务。
其次,随着中医药法配套法案《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稳步推进,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看到依法行医的希望。
确有专长人员的考核,把潜藏在民间的中医能人吸收进中医队伍,给他们“名分”,让他们能挺直腰杆堂堂正正行医,成为基层中医队伍光荣的一分子。建立考核内容更全、容量更广、质量更高的统一体系,能屏蔽各地分散组织考核面临的人情干扰等因素,在增强考核结果客观性、公正性的同时,可以拓宽民间中医人才的行业“入口”。
对确有中医专长人员的日常监管,主要放在基层部门来组织实施,在加大监督频次的同时,还要加强培训考核,对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卫生部门要联合相关部门按规定给予处理。
最后,中医药医保报销比例增高。中医药法实施后,各省市都加大了政策扶持力度,将一些符合条件的中医诊疗项目纳入基本医保支付范围,逐步提高中医诊疗项目收费标准和报销比例,研究鼓励中医药提供和使用的医保付费方式,将适宜的中医药预防保健服务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来医院看中医、开中药的人明显多了起来,也促进了中医药从业人员的积极性。
一年来,中医药法让中医药事业发展步入法制快车道,依法振兴发展中医药的良好氛围已基本形成,中医药法这一具有中国特色的制度创新正在转化为推动中医药振兴发展的强大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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