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癫痫药物治疗的一般原则
1.抗癫痫药物应用的总原则
临床上应用抗癫痫药物治疗时,总的原则是使用最少的药物和最小的药物剂量完全控制癫痫发作,同时在应用药物过程中又不产生明显的毒副反应。
2.何时开始治疗
癫痫的诊断一经确定,一般就应立即开始治疗,其目的是为了控制发作并最终改善患者的生活质量。但是在开始抗癫痫药物的治疗前,必须有正确的诊断,一定要区别癫痫或非癫痫发作,因为并非每个发作事件都是癫痫。如果一旦给病人下了癫痫的诊断,会给病人带来一系列治疗和社会问题,因此治疗前,一定要明确诊断。癫痫病程短治疗效果好,病程越长药物控制作用越差,所以治疗应尽早开始。
3.寻找病因
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利用现代检查手段努力找出癫痫发作的原因.如颅内炎症、肿瘤、寄生虫、外伤、脑血管病等,并积极地进行病因治疗。对病因一时弄不清者,为了控制发作先可选用适当的药物治疗。
4.治疗要取得病人及家属的合作
必须向患者和家属说明药物治疗的意义、注意事项、服药方法、大致的疗程、可能发生的副反应,并向他们说明要合理地安排病人的生活、工作和学习,消除病人的精神负担和自卑心理。
5.单一药物治疗
即只用一种药物进行治疗。抗癫痫药传统的使用方法是常先用一种药物,由小剂量开始逐渐加量,若继续发作,就加用第二种药物,逐渐增量。有的甚至一开始即采用两种药物,以希望达到协同作用,或希望两种药物小剂量使用可较一种药物大剂量使用更少产生中毒反应。这样治疗会出现如下问题:①慢性中毒:为多种药物治疗的总合作用。如两种同类化学结构药物的副反应相加,或两种不同药物,但有相同副反应相加,是慢性中毒增加的重要因素;②药物相互作用:这也是引起或加重其中毒作用的重要因素,相互作用还可引起血药浓度下降而降低疗效;③增加发作:多种药物治疗有时可使发作加频,甚至出现癫痫状态即为突出例子;④目前临床上能应用的有效药物不多,任意联合两种以上药物治疗使以后选择的余地大为缩小;⑤增加病人的经济负担。现在大多数人认为如果有针对性地使用一种有效的抗癫痫药物能解决问题的话,最好不再配合使用第二种抗癫痫药物。特别是有了抗癫痫药物血浓度监测方法,为单一药物治疗提供了便利。由于实施血中药物浓度测定可使2/3的单一形式发作的病人免用多种药物,只有10%的病人在首选有效药物治疗后仍需要加用第二种药物。在排除某些因素(如剂量不足、选药错误、服药不规则等)而确认单一药物治疗失败,或在发作类型多样,或发作严重时才考虑用第二种药物。
6.遵医嘱坚持治疗
病人在有效的医学监督下坚持长期服药,同时也将自己在药物治疗过程中的效果、副反应等有关情况不断地向医生反映,如有必要由医生根据病情加减或更换药物或调整服药时间。病人或家属切不可轻易自行停药、换药,以免诱发病情恶化,或使已经取得酌某些疗效化为乌有。药物治疗过程中,患者和家属的配合是治疗取得成功的关键。应尽可能地让患者及其家属了解病情和治疗方案,做到不随意改变治疗计划,定期复查,准确记录发作的次数和类型,以便根据病情及时调整治疗方案。如果必须更换药物,那么原有药物也要在1~2周内逐步停下来,而新用药物要从小剂量开始逐渐在1~2周或更长一点的时间内加上去,宜逐步替换。更换药物可根据药物的半衰期及达到稳态血浓度所需的时间,达到稳态血浓度的时间一般5~7倍于药物的半衰期,所以半衰期愈长,则血浓度达到稳定状态所需的时间也愈长,反之亦然,至少有3~7日作为过渡时间,即递减旧药及递增新药,以免因血中浓度不足而发作加频,并且可以减少药物副反应的发生。
7.停止药物治疗的原则与时机
癫痫患者需长期服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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