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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石家庄印发《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

河北省石家庄市委、市政府近日印发《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

河北省石家庄市委、市政府近日印发《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从建设服务网络、打造中药产业、强化人才培养等多方面推出举措,提出努力打造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试验市石家庄样板。

《措施》提出,建设以市级中医院为龙头、县级中医院为骨干、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覆盖全民和全生命周期的基本中医药服务体系,提供融预防保健、疾病治疗和康复于一体的中医药健康服务。到2022年,县办中医院实现全覆盖,全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基本建成标准化国医堂。

为激发释放中医药在疾病预防治疗康复中的独特优势,《措施》提出,实施中医药临床优势培育计划,加强京津冀中医医疗合作,提高重大疑难疾病、急危重症的中医诊疗水平。在重点人群和慢性病患者中大力推广中医治未病干预方案。到2022年,建设30个市级中医重点专科,县级以上中医院治未病科室全部达到国家标准,所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群众提供中医健康干预服务。

《措施》要求,发挥太行山区自然资源优势,规划发展国家级、省级道地中药材基地,到2022年,力争中药材种植面积达到15万亩。支持开展古代经典名方、名老中医方等具有人用经验的中药新药研究。此外,《措施》明确强化优秀名中医孵育和中青年中医药骨干培养,开辟中医药高端人才引进“绿色通道”,大力支持西医学习中医。《措施》还对推动中医药科技创新、完善中医药价格和医保政策等方面提出工作目标和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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