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印发《2018年浙江省基层名中医培养方案》
近日,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印发《2018年浙江省基层名中医培养方案》,决定在县级及以下医疗机构中选拔120名临床中医师(含中西医结合)。
近日,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印发《2018年浙江省基层名中医培养方案》,决定在县级及以下医疗机构中选拔120名临床中医师(含中西医结合),开展杏林工程拔尖人才2018年浙江省基层名中医培养项目。
《方案》显示,基层名中医培养分专科和全科两个方向,培养期为三年。申请人应满足实际从事中医临床工作15年以上(研究生学历放宽至12年以上);日中医门诊量平均在30人次以上,周门诊时间不少于3天,年门诊量4500人次以上;饮片处方占总处方量的50%以上(针灸推拿专业、全科方向可适当放宽)等条件。
《方案》明确,第六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人、第四批全国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和省级中青年临床名中医项目培养对象不再重复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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