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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三定”方案印发

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三定”方案明确了省中医药管理局在制定中医药政策规划、发展中医医疗、文化、科研、人才培养、国际交流、中药材资源保护等方面的职责。

近日,河北省委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职能配罝、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确定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管理的行政机构,机构规格副厅级。

“三定”方案明确了省中医药管理局在制定中医药政策规划、发展中医医疗、文化、科研、人才培养、国际交流、中药材资源保护等方面的职责。新增了参与拟定中药产业发展规划、督促落实中医药健康扶贫政策、推进中医药健康旅游、指导中医药健康养老产业发展等职责。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机关设4个内设机构,分别为综合处、中医处、中药处、法规监督处。其中法规监督处为新增内设机构,负责中医药地方法规的拟定、监督实施,以及规范中医医疗服务秩序等工作,为进一步加强中医药法治体系建设提供了保障。

方案明确,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机关行政编制19名。内设机构正处级领导职数4名,副处级领导职数4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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