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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提升县级医院综合能力工作方案(2018-2020年)》印发

日前,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全面提升县级医院综合能力工作方案(2018-2020年)》。

日前,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全面提升县级医院综合能力工作方案(2018-2020年)》,在全国的县(县级市)开展新一阶段全面提升县级医院综合能力工作,提出到2020年,500家县医院和县中医医院分别达到“三级医院”和“三级中医医院”服务能力要求。力争使我国90%的县医院、县中医院分别达到县医院、县中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基本标准要求。

《方案》要求,县中医医院要进一步提升专科服务能力。要打造中医特色专科,加强针灸科、推拿科、骨伤科、脑病科、脾胃病科、妇科儿科、肛肠科、肿瘤科等具有中医特色的专科建设,引进应用中医医疗技术,提高中医优势病种诊疗能力。要补齐薄弱专科,根据县域居民中医诊疗需求、近年县域外转诊率排名等因素,综合确定县中医医院薄弱专科,并重点加强外科、儿科、康复科、传染性疾病科等学科建设,通过改善硬件条件、引进专业人才、开展适宜技术、加强与上级医院合作等措施,补齐薄弱专科能力短板。加强急诊科建设,并与院前急救体系有效衔接,提升对急危患者抢救与转运能力。要提高医院综合服务能力,重点提升医院外科手术能力、医院感染控制水平、重症医学科能力、血液透析水平、麻醉医疗能力和急诊急救水平,推广适宜的微创诊疗技术,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要夯实平台专科,进一步加强临床及其支撑学科建设。

《方案》还对县医院中医药工作作出部署,要求县医院完善中医科等一级诊疗科目设置,开展中西医临床协作等。

《方案》提出,逐步化解县级公立医院长期债务;全面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重点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探索对纵向合作的医联体等分工协作模式实行医保总额付费,建立“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的激励和风险分担机制。

新一阶段工作于2018年10月启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在地方推荐的基础上,各确定500家县医院和县中医医院作为项目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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