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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中医药局党委党支部组织学习《民法总则》

8月28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党委党支部组织支部学习于10月1日开始实施的《民法总则》。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党委书记闫树江出席支部活动并讲话。

8月28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党委党支部组织支部学习于10月1日开始实施的《民法总则》。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党委书记闫树江出席支部活动并讲话。

闫树江指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党委党支部组织学习《民法总则》是贯彻好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的具体要求。《民法总则》在制定过程中体现了中央的执政精神,充分体现了党的领导。《民法总则》的颁布是对百姓生活的规范和指导,也是对人民利益的保障。领会好依法治国的精神是局直属机关党委的重要工作。

闫树江强调,《民法总则》涉及面广泛,要加强学习。希望借助这次学习可以带动对中医药法的学习,中医药法是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学习的重点,二者要相互结合起来,学习好、运用好、普及好、推广好。

闫树江要求,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党委党支部要结合两部法律的学习,促进遵法守法的意识,学会运用法律来推进、规范工作,将法律法规学好用好,在生活中和工作中做任何事都不能超出法律允许的范围。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直属机关党委常务副书记张为佳以及党委党支部全体党员参加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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