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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草案)》提交审议

12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草案)》首次提交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

12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草案)》首次提交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该法是卫生与健康领域第一部基础性、综合性的法律。草案对发挥中医药在健康促进方面的作用等作出了原则性规定。该草案共10章102条。

该法首次在法律层面上直接提出健康是人的基本权益,以及国家实施健康中国战略。旨在落实宪法关于国家发展医疗卫生事业,保护人民健康的规定;引领医药卫生事业改革和发展大局;推动和保障健康中国战略的实施。

草案在第二条明确了医疗卫生事业是社会公益事业,发展医疗卫生事业要以人民为中心,并重申了中央确定的“坚持以基层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预防为主,中西医并重,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全民共建共享”的新时期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

草案第三条提出,健康是人的基本权益,以及国家实施健康中国战略;第四条提出了国家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重点完善分级诊疗等五项基本制度(分级诊疗制度、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全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药品供应保障制度、综合监管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和医疗服务体系。

草案还对传染病防控、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防控、心理健康的促进、职业病的防治、发挥中医药在健康促进方面的作用等都作出了原则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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