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气学说在中医学中的应用
中医学的神,一方面是指反映整个生命存在状态的活动表现,包括代表人体生长壮老已、脏腑气血运动变化的现象。如《灵枢·本神》说:“故生之来谓之精,两精相搏谓之神。”父精母血相合形成胚胎,并赋予原始活力,由此形成新生命。这种由先天精气媾合所产生的新生命即是神。《素问·移精变气论》所说的“得神者昌,失神者亡”的神,即指生命活力盛衰的外在表现,临床诊断中“望神 ”即是指此而言。另一方面,中医学又赋予神以医学认识的内涵,用以指主宰人体生命活动的灵明神气,以及这种灵明神气所具有的精神意识思维情感等心理活动。如《素问 ·灵兰秘典论》说:“心者,君主之官,神明出焉”。张介宾《类经·藏象类》注云:“心为一身之主,禀虚灵而含造化,具一理以应万机,脏腑百骸,惟命是听,聪明智慧,莫不由之,故曰神明出焉。”又如《素问·宝命全形论》说:“凡刺之真,必先治神。……神无营于众物。”“神无营于众物者,静志观病人,无左右视也 ”(《素问·针解》);
“积神于心,而知往今” (《灵枢·五色》)等,则指人的精神意识思维活动。
精、气、神各有不同的含义,但又密切相关,被合称为人身之“三宝 ”。精、气、神之间的关系,可区分为有形和无形物质(精与气)与生命活动,以及精、气与心理活动的辩证关系两个层面。但对这两个层面关系的论述,又往往是交错在一起展开的。精与气的关系,类似于合成与分解之类方向相反的基本代谢活动。无形可以聚合成有形,气可生精,“精乃气之子,……积气以成精”(《脾胃论》);精成之后,又可化而为气,“盖精能生气”(《类经》)。气以精为体,精以气为用,精和气之间的相互关系,体现了无形与有形之间的相互转化。在这种精与气的相互转化中,显现出各种生命活动,产生了人的心理活动。因此,神是由精与气所派生的,精与气是神活动的物质基础。但是,“虽神由精气而生,然所以统驭精气而为运用之主者,则又在吾心之神”(《类经》卷一)。尽管人的生理活动和心理活动是在形体和物质运动基础上产生的,但它又反馈地作用于精、气,影响着人的整个生命过程。对此,《养生三要·存神》辩证地指出:“聚精在于养气,养气在于存神。神之于气,犹母之于子也,故神凝则气聚,神散则气消。 ”汪綺石《理虚元鉴》也指出:“以先天生成之体质论,则精生气,气生神;以后天运用之主宰论,则神役气,气役精。精气神养生家谓之三宝,治之原不相离。”换言之,健全的心理和协调的生理活动既依赖于躯体,又影响着躯体,三者的有机整合和协调,才能使人的生命活动处于有序稳态。
(二)构建中医学整体观念
中医学的整体观念,强调在观察分析和研究处理生命现象的有关问题时,必须注重生命本身所存在的统一性、完整性、联系性,以及生命体与其所处自然环境的联系性。精气学说与中医学整体观念的关系,主要反映在从气本原论或本体论的角度阐明了整个物质世界的统一性,即用天地阴阳二气相合的观点说明万物的产生,则宇宙万物由共同的基质构成,因此,部分中就必然蕴涵着整体的功能与信息,整体与部分之间即有着相类、相通的特征,气因此也成为宇宙万物之间相互作用的中介。就生命体内部而言,气作为基本物质,不仅构成了人体各个有形的组织器官,而且还弥散于躯体之内,游移于各组织器官之间。物质组成上的同一性和无形之气的贯通期间,从而使人体各组成部分之间密切关联,形成了一个统一的整体。也正由于物质组成上的同一性和无形之气的贯通维系,局部病变可以影响整体,整体病变也可反映于局部;脏腑之间、内脏与体表之间也可在病理上相互影响。这也是临床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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