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壮医的起源与发展

壮医药于先秦时期开始草创萌芽,经过汉魏六朝的发展,约略于唐宋之际,已大抵形成了草药内服、外洗、熏蒸、敷贴、佩药、骨刮、角疗、灸法、挑针、金针等10多种内涵的壮医多层次结构,并逐步具有理论的雏型。
的关系的,其积极作用的一面不应抹煞。

首先,在土司制度下,官方设有医药机构,官方和民间有一定数量的专职医药人员。地方志对此有明确的记载。如土司管辖的庆远府、思恩县、天河县、武缘县、永淳县、南宁府等(均为壮族聚居地方),均设有医学署。据不完全统计,明代嘉靖十年,广西壮族聚居的40多个州府县土司均设有医学署。而且这些医学署的医宫“本为土人”,即由当地少数民族担任,这对于壮医药的发展,当然是一个促进的因素。事实上,在土司家属中,亦有直接从事医药工作的人。据有关史料记载,宋代羁广源州壮族首领侬智高的母亲阿侬,就是一位医术颇精的女壮医,擅长骨伤科。侬智高起兵反宋,兵败于大理,阿侬还把壮医医术传播到云南。广西忻城县莫氏土司家庭中,也出现了专职医生。如清道光年间,在忻城县土司衙署(现仍保存完好)西侧曾建起一栋“大夫第”,莫氏土司第十九代孙莫述经(号软明)就是大夫第里的专职医生,主管土司衙署大小官员及其眷属的保健事务,同时也兼理一些民间疾患。莫述经的诊室、药房设在“大夫第”头堂,诊室在左,药房在右,专用本地的民族药和中药防病治病。土司的亲属亦从事医疗工作,说明在土司制度下壮医药是有一定社会地位的。

其次,对名医、神医、药王的崇拜和纪念,反映在土司制度下,壮医药是受到社会重视的。如《宁明州志》载:“医灵庙在东门外附近城脚”;《邕宁县志》谓:“药王庙在北门大街,东岳庙左侧”;《柳州县志》称“药王庙,在西门内”,等等。清代以前,壮族地区基本上没有西医,中医也为数不多,这些被立庙纪念的神医药王,尽管多数没有标出姓名,但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说是民间名医,因为他们的高明医术和高尚医德而受到群众的敬仰。忻城土司衙署附近现仍保存有一座“三界庙”,据民间传说三界就是壮族的一位神医,他得仙人传授异术和法宝,专门为穷苦村民诊疗疾病,药到病除,起死回生,名气很大,得以立庙享受百姓香火。三界庙能修到土司衙门旁边,亦可以从侧面反映这位神医在土官土民心目中的崇高形象。

土司对民族医药采取的一些褒奖措施,对于民族医药的发展,应当说也是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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