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印发《关于开展基层群众评议机关作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8月28日,吉林省中医药管理局印发《关于开展基层群众评议机关作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8月28日,吉林省中医药管理局印发《关于开展基层群众评议机关作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从9月上旬至11月上旬,开展为期两个月的局机关作风评议活动。
评议内容聚焦作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重点是群众关心和反映强烈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具体规定,机关纪律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及上述问题整治情况等。
《通知》明确,评议采取自评、社会评议、综合评议三种方式进行。评议结果分类排序后,由省直机关工委审定,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和党建目标考核内容,并采取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或反馈。对在同一类评议对象中,评议结果处于后两位的,列入下一年度作风建设重点跟踪对象,督促采取具体措施整改提高。对连续二年排名后两位的单位,将采取适当方式,予以通报。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进行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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