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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印发《关于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

近日,湖北省卫生健康委、省发改委、省民政厅等7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

近日,湖北省卫生健康委、省发改委、省民政厅等7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明确到2022年,湖北省三级中医医院设置康复科的比例达100%,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的比例达50%,30%的县(市、区)至少有1家医疗机构(医养结合机构)开展安宁疗护服务。

意见要求,实施老年健康促进行动,面向老年人普及营养膳食、科学锻炼、定期体检、慢病管理、心理健康、中医养生保健及合理用药等知识。加强老年健康管理,每年向辖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提供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体格检查、辅助检查和健康指导等服务,提供中医体质辨识和中医药保健指导。强化疾病早期预防,坚持中医“治未病”理念,发挥中医药在预防保健中的作用,积极开展中医药健康服务,促进优质中医药资源向社区、家庭延伸。

意见提出,完善老年医疗资源布局。到2022年,省级培育1~2家老年医院,至少50%的县(市、区)依托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设置1家老年医院或1处老年病病区,探索建立适合老年人疾病特点的诊疗模式、服务机制,推动老年医疗服务从以疾病为中心的单病种模式向以老年患者为中心的多病共治模式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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