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青岛积极推进中医药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山东青岛积极推进中医药医保支付方式改革,选择中医药优势特色突出、临床疗效确切、治疗风险较小、治疗费用低廉、临床路径明晰的门诊优势病种纳入医保统筹支付范围,让百姓得实惠,降低医保支出,增加医院收入,中医药优势也得以充分发挥。
2011年起,青岛相继印发文件,支持中医药医保报销。目前,青岛市已将符合条件的中医诊疗技术、中药饮片和中药制剂纳入城镇职工、居民大病门诊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普通门诊医保统筹中,中医药的费用报销比例比西药提高10%。
2014年4月起,按照中医药治疗优势特色明显、诊疗规范、路径清晰、疗效确切、风险可控的原则,青岛市选择灼口综合征等3个门诊中医优势病种,将其纳入统筹支付范围并按日间病房试点管理。将面瘫等7个门诊中医优势病种纳入医保统筹支付范围并按病种支付。医保部门对定点医院试点病种的治疗费用另行列支,不占用医院年度医保统筹总额。试点病种实行限额结算,个人负担35%左右,其余由医保统筹金支付。
截至目前,青岛市共有16个门诊中医优势病种纳入日间病房管理实行限额结算。试点以来,为患者节约费用1152万元,节约医保基金1665万元,试点医院门诊人次、住院人次和医疗收入均稳步增长。
在门诊中医优势病种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过程中,青岛特别注重加强对市中医医院、市口腔医院两家试点医疗机构相关人员的医保支付政策和中医特色技术培训,积极培养打造懂政策、善临床的人员队伍。
同时,依托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和微信公众号等传统和现代媒体,广泛宣传中医优势病种收费方式改革的目的和意义,宣传改革在减轻群众负担、规范诊疗行为、促进医院发展等方面的成效,提高了群众知晓度和参与率,激发了医务人员的工作热情。卫生健康、财政、医保等部门各司其职、协作联动,强化对医疗机构的监管,适时开展改革评估,及时发现解决问题、改进完善政策措施,保证了改革工作的顺利开展和有效落地。
经过几年来的探索与发展,青岛市的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突破了医保非基层医疗机构必须住院治疗方能报销、普通门诊治疗不予报销的既有政策,突破了医保按项目付费的既有政策,突破了医院管理中“以西律中”的问题,实现患者节省费用、医保减少支出、医生迸发干劲、医院得到发展的多方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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