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印发《关于健康江西行动的实施意见》
12月9日,江西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健康江西行动的实施意见》,部署实施中医药健康促进行动等16项专项行动。
12月9日,江西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健康江西行动的实施意见》,部署实施中医药健康促进行动等16项专项行动。
中医药健康促进行动专项提出,要推进中医药强省建设,发展中医药产业,发挥中医药在治未病中的主导作用,在重大疾病治疗中的协同作用,在疾病康复中的核心作用。支持中医医疗机构建设治未病中心(科),为群众提供中医健康咨询评估、干预调理、随访管理等治未病服务。实施江西中医药健康文化推进行动,推广和普及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技术、方法。推广热敏灸技术,力争热敏灸联盟在省内覆盖80%的县域。建设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提高中医药在重大疑难疾病治疗中的临床疗效。加强中医药参与公共卫生服务、康复护理、健康管理。
《意见》明确主要考核指标,提出到2020年,全省每个县都应拥有独立建制的公立中医医疗机构,45%的县级公立中医医疗机构达到三级医院标准比例,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中医非药物疗法的比例达100%,村卫生室提供中医非药物疗法的比例达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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