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阔中文网-中医
首页 --> 中医信息 --> 中医新闻 --> 两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制定医院章程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

两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制定医院章程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

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制定医院章程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

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制定医院章程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公立医院章程要强调落实党委和政府对公立医院责任,明确办医主体与医院的权利义务,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2020年,全国所有医院完成章程制定工作。

《意见》明确,章程是医院依法自主办院、实施管理、履行公益性的基本纲领和行为准则。公立医院章程应明确公立医院自主运营管理权限。合理界定政府作为公立医院出资人的举办和监督职责,明确公立医院作为事业单位的自主运营管理权限。充分发挥公立医院党委的领导作用。

《意见》提出,到2018年底,各省份选择辖区内20%的二级、三级公立医院和10%的社会力量举办的非营利性医院开展制定章程的试点工作。

本页关键字:卫生健康委  中医药管理局  医院章程 免费索取疾病资料

上一篇:黑龙江省首届中药饮片鉴别技能大赛在哈尔滨举行        下一篇:湖北省副省长杨云彦调研马应龙药业

>> 返回中医新闻页面    >> 返回首页

>> 更多请点击扫描二维码 轻松关注 您感兴趣的中医微信号

图片文章

特别链接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健康网站

合作网站

关于我们 | 投稿启事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投稿反馈 | 申请合作 | 友情链接 | 中医问答 | 网站导航 | 精彩图文 | 精彩专题 | 高级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