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项中药进口关税将取消
根据国务院第4次常务会议决定,日前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印发公告,自2018年5月1日起,对部分药品进口关税进行调整。
根据国务院第4次常务会议决定,日前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印发公告,自2018年5月1日起,对部分药品进口关税进行调整。
此次调整将取消28项药品的进口关税,其中包括含有青蒿素及其衍生物的中成药、中药酒(混合或非混合,治病或防病用已配定剂量或零售包装)、清凉油(混合或非混合,治病或防病用已配定剂量或零售包装)和其他中式成药(混合或非混合,治病或防病用已配定剂量或零售包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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