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政府印发《河北省中医药强县建设方案》
近日,河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河北省中医药强县建设方案》,将按照年度扶持计划,到“十三五”末,建成100个“河北省中医药强县”,成为2030年全面建成中医药强省的重要支撑。
河北省目前有11个设区市、168个县(市、区),其中123个市、县,针对这些县域的中医药发展水平参差不齐的现状,河北省政府决定开展中医药强县创建工作,推动全省中医药均衡发展,形成全省中医药振兴发展一盘棋格局。
目前河北省中医药工作存在上热下冷问题。对此,《方案》要求,各市、县政府要树立大局意识,切实承担起发展中医药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有利于中医药发展的体制机制。设区的市政府要根据辖区内各县(市、区)中医药工作实际,按照不少于60%县域数量的建设目标,统筹制定本地中医药强县建设方案,加大推进力度,确保按期完成。
《方案》对中医药强县的建设任务进行了部署,涉及顶层设计、服务体系、人才培养、产业发展和政策环境等多个方面,提出着力推动建立起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有利于实现中医药医疗、保健、科研、教育、产业、文化“六位一体”全面协调发展的机制。《方案》明确,将中医药工作纳入县(市、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卫生与健康规划和县政府年度工作目标,提高中医药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贡献率。县级公立中医医院通过二级甲等评审并持续改进;县级综合医院中医科编制床位占医院编制床位的比例不低于5%,县级妇幼机构应设立中医科,为孕产妇和儿童提供中医药服务。建成“国医堂”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分别不低于75%、90%,所有社区卫生服务站和70%以上的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每个家庭医生签约团队中,至少有1名提供中医药服务的医师或乡村医生。95%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0%以上的乡镇卫生院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含多点执业)占本机构医师总数的比例达到20%以上。80%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站至少配备1名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或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临床类别医师;70%以上的村卫生室至少配备1名以中医药服务为主的乡村医生或能中会西的乡村医生。结合当地资源优势和区位特点,扶持中医药产业成为当地新的经济增长点。
《方案》强调,各地要加大对中医药事业投入,对公立中医医院基础设施、信息化与重点专科建设、人才引进培养、基本设备购置、政策性亏损等方面予以倾斜。不取消中药饮片加成。将符合规定的中医药适宜诊疗技术和治疗性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逐步提高住院患者使用目录内中医药技术和中药饮片的报销比例,可将中医医院的医保报销起付线执行与当地同级综合医院下浮一级的标准。中医药强县创建工作由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组织实施,县级政府开展建设并自评,设区市政府初评后报省中医药管理局验收,验收合格并公示后,由省政府授予“河北省中医药强县”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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