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根据中央统一部署,2016年3月2日至4月30日,中央第十五巡视组对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党组进行了专项巡视。6月3日,中央第十五巡视组向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切实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把巡视整改作为严肃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中央巡视组严肃指出局党组在加强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在选人用人、直属单位管理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全面客观、一针见血、切中要害,提出的意见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完全符合中央精神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实际。局党组对此高度重视、高度警醒、态度鲜明,完全赞成和诚恳接受中央巡视组的反馈意见,全力以赴抓好整改落实。
(一)深化思想认识,严肃整改要求。局党组认真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听取十八届中央第九轮巡视情况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更加深刻地认识到,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为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特别是对做好巡视整改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必须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担当,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一件不落、一着不让全面彻底整改到位。局党组认为,做好巡视整改,是加强党的领导、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途径,是树立和增强“四个意识”的集中体现,是不忘初心、继续前进的重要保证,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继承好、发展好、利用好”中医药宝贵财富重要指示精神的重要动力。局党组将完成巡视整改任务作为一项极其重要的政治任务,作为向党中央看齐的重要体现,要求局直属机关各级党组织要严肃对待巡视反馈的每一个问题、每一条建议,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目标导向,坚持严实标准,坚持开门整改,切实做到真整改、“不贰过”。
(二)强化组织领导,层层传导压力。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的当天晚上,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国强同志立即主持召开党组会,研究部署巡视整改工作,成立了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党组成员和中央纪委驻国家卫生计生委纪检组副组长任副组长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由党组成员兼任主任的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调度和督促落实。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组、党建工作组、组织人事组、作风建设组、财务审计组、文字材料组等6个专项工作小组。6月16日,局党组召开扩大会议,传达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全面部署巡视整改工作,落实“两个责任”,逐级传导压力。直属各单位参照局党组做法,普遍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抓好本单位的巡视整改工作。
(三)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举措。局党组逐一对照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立即制定了《中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党组关于落实中央第十五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和《中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党组关于落实中央第十五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实施方案》,列出了整改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将整改任务细化分解为2大部分、7个方面、26个具体问题、126项整改举措,并逐一明确每项整改举措的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完成时限,建立了整改台账,每周实时动态更新,形成了“可检查、可评估”的整改路线图、时间表,确保事事有人抓、件件有着落。特别是针对突出问题,组织开展了党的建设缺失、选人用人问题、执行“三重一大”问题、财务管理混乱、工作纪律松弛等5个专项整治。直属各单位对照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诚恳认领并结合查找的自身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抓好整改落实。
(四)领导率先垂范,推动整改落实。王国强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对整改工作负总责,亲自谋划、直接推动,通过主持召开党组会、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局务扩大会和赴直属单位调研等,把握进展,研究部署,督促指导,推进整改落实工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对分管领域的整改工作负责,按照整改实施方案确定的责任分工,及时了解整改工作进展,研究部署整改落实举措。7月25日,局党组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听取十八届中央第九轮巡视情况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全体党组成员对照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认真梳理问题表现和思想根源,坚持把自己摆进去,对问题进行再聚焦、再反思、再剖析,扎扎实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提出更加精准的整改思路和措施。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每周主持召开会议,对整改工作进行盘点对账,调度督促,协调解决问题。党组书记、党组成员深入直属各单位调研督导,察认识、察进展、察责任,督任务、督进度、督成效。
(五)强化成果运用,完善制度机制。局党组在推进当下改的同时,认真对照存在的问题,深入查找在制度机制方面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完善制度机制,扎紧制度“笼子”,推动各项整改措施向全面从严治党这个目标聚焦。在加强党的领导方面,健全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和民主集中制的制度机制,确保党的领导贯穿到中医药工作的方方面面;在加强党的建设方面,健全加强基层党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党员日常管理的制度机制,把基层党组织建设夯实筑牢;在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健全落实“两个责任”、从严执纪问责的制度机制,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在选人用人方面,完善干部选任、干部监督的制度机制,树立正确导向,引导干部向“好干部”高标准看齐。巡视整改过程中,我局共修订和新制定28项规章制度,强化制度执行,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杜绝类似问题的发生。
二、坚持问题导向,逐条逐项抓整改,突出成效抓落实
局党组高度重视巡视整改工作,在“条条要整改、件件要落实”上集中发力,在治标上见成效,在治本上下功夫。计划7月底前完成的84项整改举措已全部完成或基本完成,其余整改举措也已全部制定工作方案,正有序推进。
(一)关于“党的领导弱化”问题的整改。
对照中央巡视组指出的“党的领导弱化”的问题,集中表现为“宗旨意识不强,贯彻党的中医药发展战略不力,中医药事业后继乏人”,局党组着力从增强“四个意识”、充分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落实中央战略部署、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深化医改强基层、完善局领导深化改革联系点机制等方面推进整改。
1.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局党组把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充分发挥党组学习中心组的示范带头作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及时传达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科技创新大会、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等中央重要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在历史性考试中向人民交出新的更加优异的答卷。持续深化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的学习。深刻领会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治国理政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努力在学思践悟、学深悟透、知行合一中准确把握“四个意识”的深刻内涵、实践要求,切实强化增强“四个意识”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党中央的权威,坚决维护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
2.充分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在充分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印发《中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的若干意见》,修订《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工作规则》,把加强党的领导贯穿于中医药工作全过程,突出了局党组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地位,强化了局党组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中的核心作用,明晰了局党组发挥领导核心作用的着力点和切入点。制定《中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党组会议制度》,进一步明确了局党组议事内容和决策程序,突出了对“三重一大”事项的集体研究决定。在巡视整改过程中,局党组共研究决策“三重一大”事项16项。
3.落实中央战略部署。局党组抓住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的“中医药振兴发展迎来天时、地利、人和的大好时机”,抓住党中央提出的建设“健康中国”战略的大好机遇,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重大战略部署。主动融入大局,推动国家“十三五”规划和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医改“十三五”规划等体现中医药振兴发展的要求。细化工作举措,认真落实国务院印发的《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印发了《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的通知》,要求各地在年底前出台本地区贯彻落实战略规划纲要的具体实施方案,制定战略规划纲要实施部委分工方案和局机关分工方案,编印《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问答》辅导读本。细化规划纲要实施举措,编制中医药发展“十三五”规划以及中医药科技创新、人才发展、信息化建设、“一带一路”、文化建设等专项规划,形成落实战略规划纲要的阶段性规划体系,并协调国务院中医药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积极参与、推动落实。拟近期召开全国中医药工作座谈会和举办中医药管理干部提升治理能力培训班,进一步推动各地落实战略规划纲要。强化督促检查,制定《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规划(2015—2020年)》督查工作方案,并推动纳入国务院办公厅专项督查范围,督促相关部门和各地落实专项规划。会同国家卫生计生委开展深化医改督查,督促各地落实深化医改中医药改革政策。
4.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坚持党管人才,加强对人才工作的统筹推动,成立由党组书记任组长的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中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医药人才工作的意见》,从健全党管人才领导体制和工作格局、完善党管人才工作运行机制、创新党管人才工作方式方法、加强党管人才的保障措施等方面作出全面部署,提出具体要求。系统谋划人才发展,编制了《中医药人才发展“十三五”规划》,突出领军人才、紧缺人才、特色人才和基层人才队伍建设,推进中医药人才培养和评价政策机制改革。聚焦领军人才队伍建设,制定了中医药传承与创新“百千万”人才工程实施方案,提出到2020年“选拔造就百名中医药领军人才,遴选培养千余名中医药优秀人才,遴选培养万名中青年骨干人才”的目标,目前正协调相关部门抓紧启动工程实施。健全人才脱颖而出的机制,协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国家卫生计生委等部门启动了中医药高等学校教学名师评选表彰工作,制定了第三届“国医大师”和首届“全国名中医”评选工作方案。搭建人才发展的平台,继续推进全国中医学术流派传承工作室建设和中药特色技术传承骨干人才培养,制定了第六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方案和第四批全国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究项目实施方案,新建120个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102个全国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
5.深化医改强基层。按照医改“强基层”的要求,在“十二五”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取得较好成效的基础上,制定实施“十三五”行动计划,力争到2020年,所有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和70%以上的村卫生室具备提供中医药服务的能力,85%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70%以上的乡镇卫生院设立中医馆、国医堂等中医综合服务区,筑牢基层中医药服务网底,进一步提高群众中医药服务可及性和可得性,着力用中医特色服务把病人“留在基层”。按照医改“建机制”的要求,与有关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指导意见》,逐步实现每个签约团队都有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医师或乡村医生,为人民群众提供中医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以及个性化的中医“治未病”服务。大力推进中医药参与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制订冠心病等6个病种分级诊疗服务中医技术方案,要求在基层中医药服务体系不健全、能力较弱地区,将中医医院中医门诊诊疗服务纳入首诊范围,满足人民群众首诊看中医的需求。加强县级中医医院基础设施建设,在2016年卫生项目中央投资计划中组织实施县级中医医院项目,落实中央投资68.6亿元,支持247所中医医院建设。制定《中医中药中国行—中医药健康文化促进行动计划》,开展中医药文化科普活动,提高人民群众的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
6.完善局领导深化改革联系点机制。局党组成员和副局长切实改进作风,努力减少出席各种论坛和会议等,集中精力,深入基层,推动改革。局党组确定了10个重点调研课题,确立了30个联系点,建立了局领导联系医改综合试点省、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示范县、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试验区联系点制度。局领导重点围绕中医药发展重大问题和深化中医药改革,深入基层调研,倾听群众心声,发现鲜活做法,总结有益经验,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推动工作落实。以推进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为深化改革抓手,完善试点层级,扩大试点范围,丰富试验主题,加强对试点地区改革发展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的指导,着力破解影响和制约中医药发展的政策机制障碍,及时总结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并上升为政策措施全面推广。制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2016年联系推进国家综合医改试点省中医药改革工作方案》,要求局领导每年到综合医改试点省调研中医药改革工作2次,加强对试点地区的改革实践探索的督查指导。
(二)关于“党的建设缺失”问题的整改。
对照中央巡视组指出的“党的建设缺失”的问题,集中表现为“党建工作薄弱,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局党组着力从压实党建主体责任、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夯实基层组织基础等方面推进整改。
1.压实党建主体责任。把加强党的建设摆上重要日程,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党建工作。在《中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党组会议制度》中明确党组会“讨论和决定党组自身建设工作,以及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方面的重要事项”,把加强基层党建工作制度化。在认真调研和充分听取意见的基础上,印发《中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直属机关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对直属机关各级党组织落实党建工作责任、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党员日常管理提出明确要求,着力推动直属机关各级党组织坚持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目标同向、部署同步、工作同力、同频共振。建立局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制度,通过定期例会和督促检查,进一步推动局直属机关党建工作落实。印发《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党建工作领导小组2016年党建工作要点》,建立党建述职评议考核机制,推动各级党组织书记树牢“第一身份是党的书记、第一职责是管党治党、第一政绩是抓好党建”的意识,担负起抓基层党建的主体责任,不断提升基层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
2.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局党组结合巡视整改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定了《中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党组关于在局直属机关全体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建2个指导组,层层动员部署,发放学习资料,组织专题学习,加强督促协调。坚持典型引路,截至目前已编印20期工作简报。全体局党组成员坚持以上率下、作出表率,从局党组书记、党组成员到直属机关各级党组织负责人带头学习,带头讲党课,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深入基层党组织,听取意见建议,调研指导“两学一做”学习教育。7月7日,中央国家机关工委“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第10督导组来局调研,对我局结合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对中医药工作指示精神抓学习教育的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我局学习教育主题清晰、形式多样、效果明显。
3.切实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健全基层党组织,以基层组织换届为抓手,指导局机关10个党支部和局直属单位9个党委、6个党总支、179个党支部中任期届满的党组织按要求全部完成换届工作,充实了基层党组织力量,增强了基层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中国中医科学院成功召开更名后第一次党代会,选举产生了由21位党委委员和13位纪委委员组成的两委班子。提升基层组织党建活力,在局直属机关实施基层党组织“固本培元”工程,开展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综合督查,推动基层党组织“强基固本”。加强党员发展工作,确定了一批重点发展对象。根据中组部《关于开展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的通知》精神,摸清了与党组织失去联系党员的底数,正在按照中组部要求,做好规范管理和组织处置相关工作。引导党员创先争优,印发了《关于在局直属机关开展向全国优秀共产党员屠呦呦同志学习的决定》,召开了向屠呦呦同志学习座谈会,开展“两优一先”评选表彰,共表彰优秀共产党员80名、优秀党务工作者30名、先进基层党组织30个,树立新标杆、弘扬正能量。
4.加强党务干部队伍建设。按照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的要求和专兼职结合的原则,切实加强直属机关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党务干部队伍建设,选好配齐配强基层党组织书记和委员。局机关各部门党组织书记由本部门党员主要负责人或本部门副职级别党员领导干部同志兼任,直属单位党组织书记由本单位党员主要负责人兼任或者同级党员领导干部专任,纪委书记或纪检委员由本单位、本部门副职级别的党员领导干部担任。举办基层党组织书记党建专题培训班,强化各级党组织抓党建的意识,增强党支部书记抓党建的能力,实现了局直属机关基层党组织书记培训的全覆盖。
(三)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不力”问题的整改。
对照中央巡视组指出“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的问题,集中表现为“执纪问责宽松软,廉政风险较大”,局党组着力从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加大监督执纪力度、加强经济责任审计、规范权力运行、加强和改进巡视工作、驰而不息推进作风建设、强化警示教育等方面推进整改。
1.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召开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和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推动局直属机关各级党组织全面落实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局党组听取机关纪委工作汇报,制定了2016年纪检工作要点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分工意见表》。层层传导压力,对局机关各部门和直属各单位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暨惩治和预防体系建设情况进行考核,通报各级党组织落实“两个责任”的情况,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机制,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的四家直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进行诫勉谈话并通报批评。
2.加大监督执纪力度。认真核查中央巡视移交问题线索,对中央纪委驻国家卫生计生委纪检组移交我局的71件问题线索逐一登记,建立台账,分类处置,对这些问题将依纪依规进行全面、客观、及时的处理,凡是违纪违法的,都要一查到底、严肃处理、决不姑息。不断提升监督执纪问责效果,真正做到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把握运用好“四种形态”,制定《中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党组关于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实践运用规则》《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纪检部门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约谈的暂行办法》,修订《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信访举报线索分级处理工作办法》,发现问题及时谈话提醒、警示诫勉。今年,中央纪委驻国家卫生计生委纪检组和机关纪委已处置问题线索52件,其中立案4件、初步核实4件、谈话函询27件,并已了结22件。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5位同志给予了党纪处分。
3.强化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制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对审计对象、审计内容、审计实施、审计评价以及审计结果运用等作出明确规定。加强审计工作力量,明确规划财务司为局内部审计业务部门,并经内部调整增加该司人员编制1名。推进审计不留盲区,对2013年以来应审的20人全部实施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截至目前,完成对16人的离任经济责任审计,4人正在进行中,做到应审尽审。扎实推进审计问题的整改工作,对中央巡视之前已经审计的6个单位7人的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共提出82项问题及整改事项,截至目前各相关单位已完成或实施整改措施67项;中央巡视之后完成的7个单位9人的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已按程序反馈被审计人和单位,并督促整改。针对审计反映的问题,开展了财务规范性检查和预算执行督查,督促抓好整改落实,并完善了管理制度。经济责任审计纳入我局干部监督体系,将审计结果报告存入被审计领导干部个人档案。
4.规范权力运行。健全权力监管机制,修订局机关各部门《权力明晰表》和《权力运行流程图》,按照风险级别确定为A、B、C三类,明确风险表现内容,将权力运行流程的执行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暨惩防体系建设落实情况考核内容,建立健全覆盖所有权力和权力运行全过程的监控机制,确保权力规范运行。指导局机关各部门、直属各单位完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行会议纪要备案制度。督促机关服务中心吸取公款借出多年才追回本金的深刻教训,加强制度建设,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民主集中制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
5.加强和改进巡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完善组织机构,发挥巡视“利剑”作用。调整局党组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充实巡视办力量,制定实施《中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党组2016年巡视工作计划》,年内实现巡视全覆盖。完成了局党组2016年第一轮对四家直属单位的驻点巡视。督促2015年被巡视的三家直属单位完成巡视整改任务,并及时向本单位干部职工进行通报,在官网上公开巡视整改情况。
6.驰而不息推进作风建设。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修订《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实施办法》,对局领导参加论坛、研讨会等活动进一步严格规范要求,明确审批程序。严格执行会议审批制度,控制发文数量。扎实开展“四风”整治“回头看”,把作风建设引向深入,严防“四风”反弹回潮。组织开展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政策性文件清理工作,共清理政策性文件233件,其中宣布失效94件、予以修订8件、继续有效131件。
7.强化警示教育。组织学习活动,开展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知识答题活动,赴天津反腐倡廉教育基地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参观“新中国反腐败第一大案”展览,汲取反面典型的深刻教训,敲响警钟,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坚持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印发《关于2015年以来查处的3起违纪案件的通报》《关于处理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及时对9起违纪领导干部点名道姓进行通报,强化了警示震慑作用。
(四)关于“干部管理问题突出”问题的整改。
对照中央巡视组指出的选人用人方面的问题,集中表现为“干部选拔任用政策执行不严格,对领导干部在社团组织兼职管理不规范,执行干部退休制度不严格”,局党组着力从加强干部选任工作、强化干部监督管理、从严执行干部退休制度等方面推进整改。
1.加强干部选任工作。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好干部”的标准,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修订并印发《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细化干部选拔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等事项。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统筹谋划,针对“局党组和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后备人选不足”、“局党组及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存在兼职过多问题”的问题,研究制定了干部队伍建设、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的工作方案。强化选任工作评议结果运用,修订并印发《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并接受民主评议试行办法》。开展选人用人专项整治,督促直属单位对“一报告两评议”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再次核查、抓好整改、作出处理。关于“局党组未按规定征求上级组织部门的意见,破格提拔一名干部担任下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的问题,中组部进行了专门调查并提出具体处理意见,局党组高度重视,进行了深刻反思,主动作出了检查,认真落实中组部的处理意见,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规范程序,严肃纪律,未再出现类似情况。
2.加强干部监督管理。严格执行中组部《关于规范退(离)休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问题的通知》要求,规范退(离)休干部社团兼职。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现职领导干部社会团体兼职的通知》,建立年度报告制度,从严执行领导干部社会团体兼职规定,明确要求现职领导干部一般不兼任社会团体职务,经批准兼任社会团体职务的不得超过1个。经过清理规范,机关干部的社会团体兼职均符合中组部规定。制定了《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承担教学科研职能直属单位的领导人员兼职管理暂行规定》,分类规范直属各单位领导干部兼职管理。完成干部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对干部“三龄两历一身份”信息全部进行了重新认定。严格落实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将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核实列入干部考察必经程序,做到“凡提必核”。对2名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不实的问题再次进行了调查核实,并作出严肃处理。强化对直属单位人事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的任职考察。积极推进干部平时考核制度和信息系统建设,强化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增强干部组织观念和纪律意识。
3.从严执行干部退休制度。对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延迟退休或退休仍在岗问题进行全面清理,巡视以来,局机关公务员到龄及时办理退休手续,直属单位领导班子中到龄的干部已全部退休。督促直属单位及时为到龄干部办理退休手续。同时,督促中国中医科学院对干部退休制度执行不规范问题进行整改,及时办理干部免职和退休手续。指导中国中医科学院制定高层次专家延迟退休管理办法,规范高层次专家延迟退休的条件、程序与管理。
(五)关于“对直属单位管理不力”问题的整改。
对照中央巡视组指出的“对直属单位管理不力”的问题,集中表现为“四个局属中心发展思路不清,中国中医科学院问题丛生,管理混乱、纪律松弛”,局党组着力从加强对直属单位的指导、督促中国中医科学院解决突出问题、健全制度建设加强规范管理、开展财务专项督查和工作纪律专项整治等方面推进整改。
1.加强对直属单位的指导。党组书记亲自带队,深入直属各单位调研,与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座谈,了解面临的困难,查找存在的问题。针对“四个局属中心发展思路不清”的问题,帮助他们研判和分析中医药发展大好时机所带来的发展机遇和存在的不足与“短板”,引导大家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进一步理清发展思路,找准工作定位,明确工作举措,并在7月18日召开的局暑期办公会暨第二次局务(扩大)会上专题听取汇报,分析研究。同时,对四个中心的主要职责正在进行核定。对中医师资格认证中心,督促健全保密制度,安排全员保密轮训,并在督促规范收费的同时协调解决工作经费,为医考改革提供经费保障。局党组坚持举一反三,还加强了对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中没有点到的局直属单位的指导。
2.督促中国中医科学院解决突出问题。针对中医药科研“国家队”作用发挥不够的问题,党组书记带领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主动上门,把脉会诊,出主意、提建议,帮助他们明确定位、创新思路、补齐短板、整合资源,编制实施好“十三五”规划。中国中医科学院提出在“十三五”期间,通过实施继承创新“三好”工程、中医药创新能力提升工程、中医临床特色优势提升工程等重大工程,成为全国中医药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的主力军、国家临床研究中心、国际知名的中医药研究机构。中国中医科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开展“走基层、深调研”专题活动,聚焦突出问题,深入基层,重点对党建工作、人才培养、科研项目和经费管理、执行“三重一大”制度等进行调研,形成调研报告汇编。开展科研项目和经费管理专项检查,梳理发现的问题,推广加强风险环节控制、建设科研项目预算内控管理系统、加强内部监督和引入外部监督、健全课题考核机制等典型经验,修订《中国中医科学院科学技术奖奖励办法》《中国中医科学院科学技术成果奖励办法》《中国中医科学院科技成果转化办法》。对基建项目开展清理,建于大兴的办公实验楼已全部投入使用。已协调提出解决研究生住宿问题的工作方案。制定了所属两个药厂重组方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3.健全制度建设加强规范管理。健全直属单位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修订直属单位基本建设管理办法,制定加强局直属(管)单位利用国有资产对外投资管理、国有资产处置管理、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国库集中支付管理、严格执行国库支付和授权支付范围分标准、严格执行公务卡制度、银行账户管理等规范性要求,明确局直属(管)医院财务部门管理职能并加强规范管理、建立局直属(管)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制度、进一步加强局机关财务管理的有关要求。督促直属各单位健全考勤、请休假、出差审批等制度,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务内控体系建设,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加强科研项目和经费管理。中国中医科学院所属医院完善药事会运行规则,修订了药品、设备采购和工程项目管理制度,并正结合贯彻落实全国科技创新大会精神修订职称评审制度。
4.开展财务专项督查和工作纪律专项整治。对21个预算单位和3个实施文化产业发展专项的企业开展财务规范性检查和预算执行情况督查,发现了一些问题,提出了整改要求,明确了整改期限。针对财务专项督查发现的问题,专门举办了由局各直属(管)单位主要领导,分管财务领导,财务部门及资产管理部门负责人参加的财务治理培训班,开展财务管理培训,强化财经纪律意识。开展“工作纪律松弛”专项整治,在制定可检查、可量化、可评估的工作管理制度的基础上,督促直属各单位严明工作纪律,针对中央巡视组指出的“部分单位在岗率低”等问题,通过明确管理责任、创新管理方法,制定了成效明显的精准措施。督促直属各单位建立了工作考勤的书面台账,对部分直属单位采取“四不两直接”的方式,即不确定时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直奔单位、直插处室,督查工作纪律和工作效能,工作纪律和精神风貌明显改善。
三、以巡视整改为契机,推动中医药振兴发展
局党组把巡视整改作为解决问题、倒逼改革、推动发展的重大契机,把巡视整改作为提振广大干部职工精气神、促进中医药振兴发展的重大机遇,把巡视整改过程中激发的正能量转化为推动中医药振兴发展的强大动力,以管党治党的过硬成果有力推动了当前重点工作的顺利开展,取得了新的成效。
(一)在落实中央战略部署、推动战略规划纲要实施上取得新进展。
局党组把贯彻实施《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作为当前的头等大事。拟定了由国务院领导同志担任召集人的国务院中医药工作部际联系会议制度,正待国办批复后开展工作,为协调推进战略规划纲要实施提供组织保障。中医药发展“十三五”规划以及中医药科技创新、人才发展、信息化建设、“一带一路”、文化建设等专项规划编制顺利完成,形成了衔接战略规划纲要确定的目标任务、支撑战略规划纲要落地的规划体系。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部门完成《中医药法(草案)》征求意见工作,加速推进立法进程。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按照扶优扶强的原则,开展中医药传承与创新工程备选项目库推荐工作,充分发挥中央财政支持的重大工程的引领作用。加强对地方的指导与督促,河北、江西等地出台贯彻落实规划纲要的具体实施方案,先后与海南、江西、西藏、云南、贵州等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签署了促进当地中医药发展或共建高等中医药(藏医)院校的合作协议,构建上下联动的落实机制。
(二)在落实全国科技创新大会精神、推动中医药科技创新上取得新进展。
印发《关于加强中医理论传承创新的若干意见》,制定《关于加快中医药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会同相关部委研究制定《“十三五”中医药科技创新专项规划》和《民族医药“十三五”科技发展规划纲要》。推进中医药科技体制改革,充分发挥中国中医科学院“国家队”作用,大力弘扬“屠呦呦精神”,认真总结相关经验,积极探索举国体制科研组织模式和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创新。加强重大科技平台建设,协调推进中医药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医学临床研究中心(中医类)和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建设工作,做好国家中药标准化等项目的实施。积极推进中药资源普查试点工作,继续深化中药资源动态监测信息和技术服务体系、中药材种子种苗繁育基地以及种质资源库建设。
(三)在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深化中医药改革上取得新进展。
推动在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中同步部署中医药改革任务。加强对新增综合医改试点省中医药改革工作的指导,督促新增7个试点省完善试点方案,体现中医药改革特点和内容。会同有关部门制订医改文件,加快推进公立中医医院综合改革,制定实施差别化的价格调整、绩效考核等政策,研究符合中医药特点的医保支付方式。筹备开展社会办中医试点,制订试点工作任务清单,加强对候选试点地区试点方案指导,推动在放宽审批条件、降低审批门槛、加快审批手续、落实医师多点执业政策、探索中医诊所备案制、允许一技之长人员开办诊所等方面有所创新和突破。加快发展中医药健康服务,印发《关于促进中医养生保健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和《中医师在养生保健机构提供保健咨询和调理等服务的暂行规定》,加快推进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的制定,与国家旅游局共同推进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基地、项目)创建工作,培育新业态、释放新供给。与教育部共同推进中医药人才培养与评价改革,全面实施卓越医生(中医)教育培养计划,系统总结中医药高等教育60年发展经验,筹备举办新中国中医药高等教育60年系列活动。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共同筹备开展第三届“国医大师”和首届“全国名中医”评选表彰,启动中医药传承与创新“百千万”人才工程,探索建立高层次中医药人才培养与评价机制。加强中医住院医生规范化培训工作,以基层名老中医药传承工作室建设及中医全科医生、助理全科医生培养为重点的基层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正加快推进。大力推动中医药海外发展,与商务部共同研究起草中医药服务贸易的发展意见。深化改革实践探索,新遴选5个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试验区,推进试验区扩点布局。
四、持续推进整改落实,着力构建管党治党长效机制
局党组将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听取十八届中央第九轮巡视情况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巡视组和中央巡视办的要求,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劲头不松、力度不减,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决心和力度,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质性变化”。
(一)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增强管党治党的责任担当,不断深化“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只有进行时”的认识,进一步牢固树立“抓党建是最大政绩”的意识,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巡视整改的主体责任,严肃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着力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全面加强党组班子建设,切实提高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自觉性,更好发挥党组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为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协调推进战略规划纲要实施提供坚强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夯实基层党组织建设,进一步强化基层党组织整体功能,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政治保障和战斗堡垒作用。以永远在路上的决心抓正风肃纪,对违反规定的人和事,坚决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二)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更加自觉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更加旗帜鲜明地坚持党的领导,更加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更加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更加坚定地贯彻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断保持和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不断保持和增强向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做到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行动上步调一致。
(三)全力抓好后续整改。进一步理清责任链条,拧紧责任螺丝,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质性变化。对尚未全部完成的措施,按照既定整改时限和整改措施,紧盯不放,直至整改完毕。对影响全局,需要长期整改的事项,发扬“钉钉子”精神,坚持一抓到底,在既定整改措施的基础上,持续发力,聚焦发力。同时,加强对直属单位整改的督查督办,确保同一标准、同样力度。适时组织“回头看”,进一步巩固和深化巡视整改成果,检查整改方案是否实施到位,突出问题是否得到彻底解决,制修订的制度是否得到执行,整改成效是否得到群众认可,用不忘初心、继续前进的精气神把整改工作落到实处,防止问题反弹。
(四)建立完善长效机制。坚持问题导向,聚焦“不贰过”,将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转化为具体成果,建章立制、堵塞漏洞,改革创新、加强管理。准确把握全面从严管党治党新内涵、新要求,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要求,加紧再制定和完善一批制度,进一步用制度规范权力、严肃纪律、规范行为,确保各项制度行得通、管得住、用得好、可持续,真正建立健全起一整套管长远、治根本的制度体系,形成解决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问题的长效机制。
(五)加快推动事业发展。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继承好、发展好、利用好”中医药宝贵财富的重要指示精神作为贯穿中医药工作的一条主线,把提升人民群众对中医药服务的获得感作为中医药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握大好机遇,推进深化改革,推进传承创新,加快推动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落地落实、见到成效,不断激发和释放中医药“五种资源”的活力与潜力,在建设健康中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进程中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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