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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公布甲型H1N1流感诊疗方案

卫生部5月9日公布《甲型H1N1流感诊疗方案(2009年试行版第一版)》,4月29日印发的《人感染猪流感诊疗方案(2009版)》同时废止。

卫生部5月9日公布《甲型H1N1流感诊疗方案(2009年试行版第一版)》,4月29日印发的《人感染猪流感诊疗方案(2009版)》同时废止。 新的诊疗方案是卫生部组织专家在原方案的基础上,结合世界卫生组织和其他国家最新的诊疗经验研究制订的。

修订后的诊疗方案中介绍了疾病的病原学、流行病学、临床表现和辅助检查、诊断、临床分类处理原则、治疗,其中的具体内容和原方案相比做了明显的修订,如将甲型H1N1流感病人确定为主要传染源;原来的四个诊断标准改为目前的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两种标准等。

关于甲型H1N1流感的传染源,诊疗方案指出,甲型H1N1流感病人为主要传染源。虽然猪体内已发现甲型H1N1流感病毒,但目前尚无证据表明动物为传染源。

传播途径主要是通过飞沫或气溶胶经呼吸道传播,也可通过口腔、鼻腔、眼睛等处黏膜直接或间接接触传播。接触患者的呼吸道分泌物、体液和被病毒污染的物品亦可能造成传播。

诊疗方案明确了临床分类处理原则:疑似病例要安排单间病室隔离观察,不可多人同室。同时行甲型H1N1流感病毒特异性检查,及早给予奥司他韦治疗;确诊病例要由定点医院收治,收入甲型H1N1流感病房,可多人同室,给予奥司他韦治疗。

研究发现,此次疫情的病原为变异后的新型甲型H1N1流感病毒,该毒株包含有猪流感、禽流感和人流感三种流感病毒的基因片段,可以在人间传播。WHO初始将此次流感疫情称为“人感染猪流感”,但随着对疫情性质的深入了解,现已将其重新命名为“甲型H1N1流感”。卫生部于4月30日宣布将其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依照甲类传染病采取预防、控制措施。

卫生部指出,由于这种甲型H1N1流感是一种新发疾病,其特点仍待进一步观察总结。卫生部将继续密切关注世界卫生组织和其他国家的最新诊疗经验和研究成果,必要时组织专家组再次对诊疗方案进行修订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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