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匮要略》果实菜谷禁忌并治第二十五
果子生食生疮。
果子落地经宿,虫蚁食之者,人大忌食之。
生米停留多日,有损处,食之伤人。
桃子多食令人热,仍不得入水浴,今人病淋沥寒热病。
杏酪不熟,伤人。
梅多食,坏人齿。
李不可多食,令人胪胀。
林檎不可多食,令人百脉弱。
橘柚多食,令人口爽,不知五味。
梨不可多食,令人寒中,金疮、产妇,亦不宜食。
樱桃杏多食,伤筋骨。
安石榴不可多食,损人肺。
胡桃不可多食,令人动痰饮。
生枣多食,令人热渴,气胀。寒热羸瘦者,弥不可食,伤人。
食诸果中毒,治之方:
猪骨烧灰
上一味,末之,水服方寸匕。亦治马肝漏脯等毒。
木耳赤色,及仰生者,勿食。菌仰卷及赤色者不可食。
食诸菌中毒,闷乱欲死,治之方:
人粪汁饮一升,土浆饮一二升,大豆浓煎汁饮之。服诸吐利药,并解。
食枫柱菌而哭不止,治之以前方。
误食野芋,烦乱欲死,治之以前方。其野芋根,山东人名魁芋,人种芋,三年不收,亦成野芋,并杀人。
蜀椒闭口者有毒,误食之戟人咽喉,气病欲绝。或吐下白沫,身体痹冷,急治之方。
肉桂,煎汁饮之,饮冷水一二升。
或食蒜,或饮地浆。
或浓煮豉汁饮之。并解。
正月勿食生葱,令人面生游风。
二月勿食蓼,伤人肾。
三月勿食小蒜,伤人志性。
四月、八月勿食胡荽,伤人神。
五月勿食韭,令人乏气力。
五月五日勿食生菜,发百病。
六月、七月勿食茱萸,伤神气。
八月、九月勿食姜,伤人神。
十月勿食椒,损人心,伤心脉。
十一月、十二月勿食薤,令人多涕唾。
四季勿食生葵,令人饮食不化,发百病,非但食中,药中皆不可用,深宜慎之。
时病差未健,食生菜,手足必肿。
夜食生菜,不利人。
十月勿食被霜生菜,令人面无光,目涩心痛,腰疼,或发心疟,疟发时手足十指爪皆青,困萎。
葱韭初生芽者,食之伤人心气。
饮白酒食生韭,令人病增。
生葱不可共蜜,食之杀人,独颗蒜弥忌。
枣和生葱食之,令人病。
生葱和雄鸡、雉、白犬肉食之,令人七窍经年流血。
食糖蜜后,四日内食生葱蒜,令人心痛。
夜食诸姜蒜葱等,伤人心。
芜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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