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有毒与无毒的概念及临床应用意义
古代本草书籍在记述每一味药物的性味下面,常注明本品有毒或无毒,这是要求后世医者在了解药物的性能时要注意的问题。
古代医家很重视药物的毒性,常常把药物的偏性看作是毒性,因而“毒药”一词含义非常广泛。《素问·五常政大论》明确指出:“大毒治病,十去其六,常毒治病,十去其七,小毒治病,十去其八,无毒治病,十去其九,......”。又如《神农本草经》把药物的毒性作为该书论述药物分类的依据,把专门攻病祛邪的药物称为有毒,不可久服;把能治病补虚的药物称为小毒或无毒,可以久服,把所谓“轻身”益气延年益寿的药物看作无毒等。
后世的许多本革医籍及近代的一些中药学专著中,在药物的气味之下所标注的“有毒”与“无毒”,“大毒”与“小毒”多数是指确有一些毒性或副作用的药物,用之不当就可能导致中毒。所以,近代对药物毒性的含义不如古代那样广泛。在本草医籍中所记载的药物有毒,无毒以及大毒、小毒等,均可帮助我们认识某药实际有无毒性,或毒性的大小。在医疗上有时可采用以毒攻毒的治疗法则,应用毒药来解疮毒、除毒疠、杀虫等,如半夏生用有毒可治疗疮毒;雄黄、轻粉有毒,可治疗疮疥、恶疮等。同时,认识各种药物之有毒、无毒、大毒、小毒,可以帮助我们理解其药物作用的峻猛与和缓,以便在临床应用时利用药物炮制或配伍等方法来抑制或减低其毒性。如生川乌有毒,经过漂制后则毒性降低,应用时配伍甘草可进一步解其毒性,又如常山抗疟作用虽好,但呕吐的副作用很强,配伍槟榔可抑制其致呕的副作用,面对抗疟作用并无影响。有时还可以根据疾病的虚实,病势之轻重,病变部位的深浅,适当地选用有毒的药物来进行治疗。
综上所述,前人关于药物毒性的概念是广义的,而近代医药方书对药物的毒性是指药物本身确有毒性,或有大毒,或有小毒,比较实际。认识这些,对于掌握药性和如何发挥其治疗作用,都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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