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合并心脏病用药原则
妊娠合并心脏病轻症病例以护心肌、抗感染,防止心衰和其他辅助药为主;
1.妊娠合并心脏病轻症病例以护心肌、抗感染,防止心衰和其他辅助药为主;
2.早期心衰患者应用西地兰,抗生素和辅助治疗,并根据妊娠周数择期终止妊娠;
3.发生心衰患者,应用西地兰,硝普钠等积极抗心衰、护心肌、病情稳定则剖宫产终止妊娠。 4.产后镇静剂,不常规使用宫缩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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