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经官能症
神经官能症又名神经症,又称神经官能症或精神神经症。是一组精神障碍的总称,包括神经衰弱、强迫症、焦虚症、恐怖症、躯体形式障碍等等。 《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 第三版》(CCMD-III)中神经症的描述性定义:“神经症是一组主要表现为焦虑、抑郁、恐惧、强迫、疑病症状,或神经衰弱症状的精神障碍。本障碍有一定人格基础,起病常受心理社会(环境)因素影响。症状没有可证实的器质性病变作基础,与病人的现实处境不相称,但病人对存在的症状感到痛苦和无能为力,自知力完整或基本完整,病程多迁延。各种神经症性症状或其组合可见于感染、中毒、内脏、内分泌或代谢和脑器质性疾病,称神经症样综合征。”由于各国学者理解神经症病因学观点不一致,多年来对本症的命名、概念、分类等争议较多。1980年美国精神病学会在精神病分类中删除了神经症。我国学者仍认为神经症是一客观存在的临床实体,在CCMD-III中将神经症分为六个亚型:焦虑症、恐怖症、神经衰弱、躯体形式障碍、强迫症、其他或待分类的神经症。其共同点是①起病常与素质和心理社会因素有关;②存在一定的人格基础,常常自感难以控制本应可以控制的意识或行为;③症状没有无相应的器质性基础;④社会功能相对完好,一般意识清楚,与现实接触良好,人格完整,无严重的行为紊乱;⑤一般没有明显或较长的精神症状。6病程较长,自知力完整,要求治疗。
神经症是常见病,患病率相当高。WHO根据各国和调查资料推算:人口中的5%~8%有神经症或人格障碍,是重性精神病的5倍。西方国家的患病率100‰~200‰,我国为13‰~22‰。神经症也是门诊中最常见疾病之一。
病因病理
神经官能症的原因目前还不十分清楚,大体上与人的性格,社会经历,以及个人对体内外环境的适应能力有关,凡是情感脆弱、多愁善感、或超强度的精神刺激、长期生活不稳定等因素都容易促使发病。
神经官能症在临床上又称神经衰弱、植物神经功能紊乱,是由于某些精神上长期存在的因素,在个体不良素质和易感个性的基础上产生的高级神经活动失调。它的主要表现是神经系统的易兴奋性的迅
速疲劳,并伴有各种躯体症状和睡眠障碍。目前普遍认为,神经官能症既可以是机体处于亚健康的信号,亦可以是独立的神经系统功能障碍的表现,还可以是一些器质性疾病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伴随症状。但总言之,它是一组表现为涉及全身各脏器功能紊乱的临床综合征。
各种精神和凡能影响神经系统的器质性疾病因素都可诱发神经官能症,但精神因素无疑是重要的发病原因。如精神创伤、工作或学习长期过度紧张、困难作业等因素,使神经活动过程强烈而持久,超过了神经系统张力的耐受限度,是神经官能症发生的必要条件;而个体素质、性格、神经系统生理特性、机体的功能状态,则是疾病发生的基础条件。这也就是为什么该病多发生在学生、脑力劳动者、领导者、司机、中年人和女性等特定群体中的缘故。
症状表现
在临床上神经官能症分为许多类型,最常见的为神经衰弱。其症状为头疼、头晕易疲劳、易忘事、好失眠等。头疼的特点是时间位置不定,好象戴了顶太小太紧的帽子那样难受,有时又好象装一桶浆糊晃荡难受,有时甚至象许多锥子刺疼,但总的来说程度并不太重,常可因心情舒畅而缓解,或因心情恶劣而加剧.头晕的特点是种沉重感,不是真正的眩晕,没有旋转的感受,只是有醉酒似的朦胧感.疲劳的特点是经过休息仍然不能缓解,全身懒洋洋,不想动弹.忘事常常是由于注意力不能集中,转眼就忘。失眠包括入睡困难、多梦、早醒。除了这些常见的症状外。还有食欲不振、心悸、气短、腰酸、阳痿等。
诊断检查
诊断上应注意鉴别神经官能症和因其他疾病引起的神经症症状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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