癫痫复杂部分性发作
在1981年癫痫国际分类中将复杂性部分发作定义为部分性(或局灶性)起病伴有意识丧失或意识障碍,只要是部分性起病伴有意识障碍者均可纳入。可能自单纯性发作转化而来。目前临床上复杂部分性发作是指症状较复杂,在意识障碍基础上可以出现精神活动异常,大多持续30秒至1—2分钟,也可长达10分钟,伴有意识障碍,即对环境接触不良,对语言无反应,事后不能回忆。发作时和发作间的脑电图显示一侧或双侧不同步的颞部或颞额部局灶性异常。本型属于继发性癫痫,常见病因是产伤,其次是脑炎、脑外伤、脑肿瘤、脑血管意外、脑动脉硬化、脑血管畸形、脑缺氧等,多次发作后影响智力和性格。此类通常称为精神运动性发作或颞叶癫痫,其病灶在额叶或额颞叶。
部分发作前有先兆。所谓先兆,是指发作醒后能记起的部分发作时的症状。对于单纯部分性发作来说,整个发作也可看成先兆,如果随后有意识丧失,是继发性全身性发作前的一种信号症状,故先兆是一种在发作结束后的回忆性症状,如头晕、乏力、腹部不适等。
(1)先有单纯部分性发作,继有意识障碍
①仅有意识障碍,可为嗜睡状态 多见于儿童,表现为意识突然中断,两眼凝视,面色苍白,全身呈虚脱状,历时数分钟或数十分钟,随之恢复或入睡短时间后恢复,与失神小发作之不同在于本型意识障碍持续时间在1分钟以上,另外脑电图无失神小发作的3次/秒棘—慢综合波。有的出现意识障碍状态,如阵发性兴奋躁动、外出乱跑、撕衣毁物、自伤伤人等,持续时间从数天至三周。少数病例发作时意识清晰度低下,呈现恍惚、呆滞、注意力不集中等,亦可为睡眠状态。
②精神症状
a.特殊感觉发作 其表现比一般局限性发作广泛而复杂,包括多种幻觉和错觉,嗅觉如闻恶臭味;视觉如见形状、图案、人物以至复杂的景象,也可有视物变形、视物移位等错觉;听觉可有噪音、语声甚至乐声;平衡觉如有移动感、旋转感;味觉异常少见。
b.内脏感觉发作 最常见的为胸气或腹气上升感,也可有心悸、腹痛、肠鸣、里急后重感等。
c.精神感觉性发作 常见者为似曾相识感,即对陌生人或物产生熟悉的感觉;有的表现似不相识感,即对熟悉的人或物产生陌生感觉;有的表现为环境失真感,即对周围环境感到不真实,如梦
境;有的出现视、听幻觉,表现为对音调高低、距离和性质的感觉错误;视觉变化表现在对清晰度、距离、形状、大小、移动度等方面的感觉异常。
d.思维障碍发作 多表现为强迫思维,即强迫想不应想或不合理的事;或双重思维,即感到两重思维同时进行或思维中断或强制性回忆。
e.情感障碍发作 表现为发作性情感异常,如恐慌、欣快、忧伤、焦虑、大怒、末日感等。
③自动症 是在发作过程中或发作后意识朦胧状态下发生的貌似协调的与外界适应的不自主运动动作,事后往往不能回忆。患者可先有一些自主神经症状,如面色潮红或苍白,突然瞪视不动,然后做出无意义的动作,发作后不能回忆。自动症可以是简单地在发作时对原来进行着的动作的重复,或者在发作时的感觉所引起的普通现象。自动症的病灶不定,但均牵涉边缘系统不同部位的放电。临床常见的自动症一般有如下几种。
a.饮食性 最为多见。其表现为口部重复咀嚼、吞咽、吸吮、伸舌、流涎。在此情况下病人往往突然发呆,停止原来的动作或者凝视,有咀嚼和吞咽动作,可见喉头有节律性吞咽动作及非正常人能做到的快速吞咽动作。因有过多唾液分泌而可以流涎或吐唾沫。
b.习惯性 无意识地重复某种简单的动作,如搓手、抚面等。
c.表情性 表现病人发作时的感情状态,往往为恐惧,也可有欢乐、晾奇、愤怒的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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