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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部门出台意见推进医疗责任保险工作

国家卫生计生委、司法部、财政部、中国保监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五部门近日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医疗责任保险工作的意见》,提出要健全医疗行业风险管理体系,提高医疗风险防范意识,预防和减少医疗纠纷发生,提高医疗风险管理的总体能力。

国家卫生计生委、司法部、财政部、中国保监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五部门近日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医疗责任保险工作的意见》,提出要健全医疗行业风险管理体系,提高医疗风险防范意识,预防和减少医疗纠纷发生,提高医疗风险管理的总体能力。

《意见》要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要统一组织、推动各类医疗机构特别是公立医疗机构实现应保尽保。到2015年底前,全国三级公立医院参保率应当达到100%;二级公立医院参保率应当达到90%以上;各地要积极开展试点,探索建立适合基层医疗机构的医疗风险分担机制,推进政府办基层医疗机构积极参保,降低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执业风险;积极鼓励、引导非公立医疗机构参保。同时,大力推动医疗意外保险等有关险种的发展,逐步完善我国医疗风险分担机制。

针对医疗责任保险推进工作,《意见》强调,要加强医疗机构、保险机构、第三方调解机构等方面沟通合作,通过开展事前风险防范、事中督促检查、事后调解理赔等工作,防范和化解医疗纠纷。要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探索促进医疗卫生行业和保险业深层次合作的有效方式,逐步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和定期联系制度。(中国中医药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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