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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批中医药服务贸易重点项目申报指南发布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商务部办公厅8月29日联合下发《关于首批中医药服务贸易重点项目、骨干企业(机构)和重点区域申报指南的通知》 。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商务部办公厅8月29日联合下发《关于首批中医药服务贸易重点项目、骨干企业(机构)和重点区域申报指南的通知》。

《申报指南》对中医药服务贸易重点项目、骨干企业(机构)和重点区域建设的申报对象、申报内容、重点项目和骨干企业(机构)分类、申报条件等,均作了详细规定(具体内容见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网站)。指南指出,中医药服务贸易重点项目主要支持一批在中医药医疗保健、教育培训、科研、产业、文化等方面中医药特色突出、市场优势明显、发展前景广阔的中医药服务贸易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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